1.絕對讚成luxgen對於惡意不實的發言進行提告。
2.但網路上的言論有時會帶有玩笑性質,希望luxgen能謹慎提告(殺雞警猴)。
3.一兩篇的道歉文會讓人覺得是發言者的不當言論,太多則讓人覺得是luxgen 太過小心眼。
4.網路的言論的確造成傷害,我朋友想買7人座的車,就是因 "人家說" 對於MPV下不了手。
5.我也不會推薦他MPV,因為有推薦過人家買SUV結果感覺不是很好(業務不誠實)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44&t=1900949&p=1#24379587<title></title>
6.最後誠心的說貴司的 "直營"及"用新人避免賣車圈惡息",並沒有讓 "我" 感受到,向朋友推薦SUV就碰壁了,"信任" 是品牌長期耕耘的果實,希望Luxgen 能建立讓人信任的基石。
Altis 10幾年連霸之前, 天下可是三菱的Lancer 5連霸呢(很懷念當時的廣告和音樂都很溫馨) ,但之後為何變成Toyota的天下,Luxgen 應該很清楚。
cyt724 wrote:
2.但網路上的言論有時會帶有玩笑性質,希望luxgen能謹慎提告(殺雞警猴)。
3.一兩篇的道歉文會讓人覺得是發言者的不當言論,太多則讓人覺得是luxgen 太過小心眼。
邏輯不通....

就你的邏輯 來論邏輯
2. 玩笑 若無傷害 重點若沒違法 LUXGEN 也告不成 若濫訴自然有市場機制和輿論來嚴懲, 觀察就好
緊張個甚麼勁? 何必來呼籲?
3. 道歉者數量 和 要解釋主張被中傷或毀謗的當事者者是否太過小心眼
都沒有絕對的正比邏輯關係 最多會跟是否有網路集體霸凌有正比關係
還是問 沒事道甚麼歉? 自覺有錯? 自覺沒錯就應繼續捍衛自己的言論自由 道甚麼歉?
4/5. 毀謗罪: 能證明為真實且與公益有關不罰
6. 消費者是否信任品牌 和該品牌是否走法律途徑 捍衛其自認為受侵害的品牌行為 無絕對關係
硬要要講因果關係 也太見仁見智 是正面 還是反面效果 不一定
就讓品牌自作自 "售" 以市場成績來看
若不要講法人 對是一般自然人來舉例:
我對某人發出到達可以告他的言論 他都可以忍受 正所謂 "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也都吞得下
不代表我覺得我可以信任他 "只能相信他不會告我" 而已 不一定瞧得起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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