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KULIN wrote:如果我是事件車主,我會道歉。但是,我會把車賣了...並不再購買此品牌產品。納場,得饒人處且饒人呀!廣大的收視群眾都是潛在客戶~這樣還會有多少人因此而卻步? 看在logo上回一下we are x ~~~~~~~~~~
其實消費者意識抬頭是好事...適切的批評有其必要,但是發文也需心平氣和,就事論事(非指認錯文作者)是不是更好一點. 不然企業也是要顧及商譽...在這網路影響越來越大的時代,大家都要盡點責任.希望這是給大家進步的好範例. 企業也更應該虛心一點....作法上能夠更尊重消費者.兩敗俱傷不是很冤枉嗎!? 更何況是難得國產自家的品牌 .
別人我不敢說 但是 L成功車在我心中 大概已經有個評價了...這種評價,甚至連帶影響到我開車在路上時,看見開L車的人 都立刻想到版上提到的種種問題 雖然我不可能買這個牌子了 但也蠻感嘆 怎麼一個品牌會出現今天這樣的局面呢?
2sc wrote:我可以諒解在壓力之下難免會誤判或犯錯,存庫三個月沒動的料先應急借一下,沒想到就出包了。LUXGEN不完美,不過直到目前我還敢說,我下一部車還是會買臺灣自主品牌的。 只能說...什麼人養出什麼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