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gatable wrote:
有問題才有招回的動作~
照你的說法~
車主如果無視車子的招回~
然後發生問題後再要求車廠原價買回這樣才對是吧~嗯~很天才~很聰明~
開到壞再原價賣出~不給你買回去就是錯~
IL有人去問消保官了`
除非是熄火、方向盤煞車無作用屬重大瑕疵!(理應原價退車)
...(恕刪)
蔬菜先生..
要求原價買回 是你說的.. 不是我說的..
如果你是這樣想 就講明
沒有人會跟妳計較..
況且這是車主得權力 跟你我都無關
別這麼瞎..
我的發文很短
就是為了說明我對這樣事件責任問題 的觀點
妳不用同意沒關係
不勉強的...
您若要影射 任何含意再內
別有用心的是你
我再說一次
車有問題 車廠就有責任
我不是說納智捷沒誠意
而是 這連串的問題 凸顯 並非簡單的組裝問題
還有設計問題必須檢討
該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
不是所有的車輛擁有者 都必須懂車
要不然請我們的交通部 更改規則
要考如何開門與關門 管線爆掉冒煙 請自理等等...
Vegatable wrote:
你的比喻也好不到哪去~
那你的意思是醫生要為你的死負責是吧??你是醫生製造的??
車廠要負責沒錯~
但
車主自己既然知道沒法那麼快回去做更換~還是要開車~自己也要提高警覺不是嗎?
走路紅綠燈壞了~過馬路自己就不用看是否有來車嗎???
看不下去你的護航了~~
我覺的最重要的一點是~~納廠說[無立即危險]
那既然無立即危險~~我為何不能繼續開車呢?
請問水管爆管會不會造成危險呢?
其實一開始我真的很喜歡這台車
就算是常常在故障,常常在維修
我還是很喜歡開著這台車載著爸媽載著妻小
享受那種天倫之樂的感覺
以下附上我的部份維修記錄
證明我真的不是因為就這一次單一事件
就跟納廠吵著要糖吃
小弟之前兩台車都是買二手車
進場維修的頻率遠遠低於這台車
我要的只是更多的保障
我要的只是開著這台車不需要擔心受怕
車子修好了我就敢開了嗎
我的車門把手跟AUTO大燈開關及IKEY都是已經經歷了兩次的修復動作
就連這次納廠借我的代步車
他的AUTO大燈開關也是壞的,IKEY感應一樣也有問題
這樣的品管,這樣的維修品質
換了新的引擎之後,納廠敢簽切結書保證3個月之內不會有其他問題發生嗎??
其他的零件不會在故障了嗎??
對於這裏的護衛隊~~我向你們致敬,你們真的很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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