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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在一心路生活館看到的抗議

上個月上法院

事發當時對方承認錯誤 包了個紅包給我

結果上法院的時候又不承認自己的錯

但是法官依據他包紅包給我來認定對方自知理虧而判我勝訴




同理我會認為,把車買回就是承認錯誤的意思了吧?

既然承認自己的錯誤卻還在後面加註一條羞辱賣家?

要知道 買家花的時間跟心血用錢買的回嗎?



很想知道那份協議書是哪個主管寫的

腦袋在想什麼?

事主真的要買,隨便再找個人頭不也一樣?

會不會做生意阿?

嫌貨才是買貨人!
建議那個人多買幾台

每一個生活館各放一台在門口 才有宣傳效果
"不放心"是車主嗎?!
您說的也有理,
人很多時候都是想不開,多加這一條...真是
不放心 wrote:
上個月上法院事發當時...事主真的要買,隨便再找個人頭不也一樣?(恕刪)
不放心 wrote:
上個月上法院事發當時...(恕刪)


不賣車給某人,算的上甚麼羞辱???

我不賣房子給你
不賣蛋糕給你
不賣飲料給你
跟你無法溝通 不跟你做生意 不相往來這樣算的上羞辱??

如果真的有加註那麼這麼一條,那真的很玄!!
到底是甚麼因素,讓以銷售導向的經銷商,以業績目標定生死的車廠,都下定決心請他不要買我家的車?

唉... 也難怪這為大哥可以想出10幾萬的精神賠償(?)

對我來講這似乎是一樁離頗的敲詐 ????
f51223 wrote:
剛剛路過所看到的,


一樣的 L 不一樣的 訴求


因為沒錢.又想圓一個 單車夢 專找別人剩餘零件.能用就用.能省就省.
caspar1122 wrote:
對我來講這似乎是一樁離頗敲詐 ????

離頗????

敲詐 ????
這樣指控車主好嗎?
小心用詞以免被告
白白惹來無妄之災
是很不值得的
有沒有那位好心人可以去現場拍一下那張協議書,
好讓大家知道一下真相的。
我不是車主耶

我開T牌的車

只是我沒有品牌情結

剛好在別的論壇看到這篇文章連結過來有感而發而已




不過我是生意人

所以我對他們做生意的方式覺得很神奇




也許有人不覺得這是羞辱吧~

但是我知道我在做生意的時候

看誰不爽我就叫他滾~

簡單說我就是看不起它的時候才會有這種言語



當然

有些阿姨很會念 但是他卻總是會回頭來買

這種一看就看的出來的

我就會忍~




另外我知道市售以及開放式的店家

並不能挑選客人

就連計程車都不能挑客人挑距離了

這是常識

您被挑的時候 您是什麼想法?




我在去年也跟T牌的業務有糾紛

也是幾乎要鬧上法院

說實話

沒多少錢

但是人有時候就是一口氣

我就為了那1-2萬 要告該名業務背信跟詐欺

最後該名業務賠了我一整年的車險加上下跪跟把他老爸老媽都搬出來講我才點頭答應和解

他大概花了6萬起跳吧?

要圖的話 人肉搜索一下

小弟的無名有和解書跟一些資料可查到~



當然 該名車主如果真的有要求10萬 大家當然會覺得很高

會覺得無理跟過份

但是跟廠商談事情

跟法院 法官談賠償

本來就是要喊的高高

然後再給法官慢慢砍

你老老實實的要求個1千2千的

對方也不怕

然後自己累的要死 花了幾萬 拿個2千?




我不知道真相如何

我只知道 假如該名車主不是敵對車廠派來的

他花了1百萬

然後覺得有瑕疵

車商也願意全額退費了

他還是不肯放過車商 寧願抱著那一百萬可能會消失的風險下

那我第一時間會覺得他受到相當大的委屈

那委屈一定大於那一百萬!
hoan wrote:
有沒有看到車窗上面有一張白紙,那個就是協議書阿,

上面就有寫了,車商把這台車買回,包含領牌、隔熱紙、美容、等等的費用全包(大概是這樣啦,沒看的很詳細)

但是還有一條寫著,以後納智捷不賣車給該車主...

那位車主就是不爽這一條吧...旁邊寫著踐踏尊嚴


有沒有圖阿?

這樣不算踐踏尊嚴吧,車主都對車子不爽到要退車了,還會回來買嗎?真的回來買,那不是等於自打嘴巴....
dawangarden wrote:
有沒有那位好心人可以...(恕刪)



車子已經開走了 不過我想他晚上應該還會再停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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