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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luxgen的問題及個人感想~!!!!


dog099 wrote:
是不是個案不是你我說了算,至少現在看起來就是個案,懂嗎?!


你不覺得你的前言跟後語兜不起來嗎?
先說不是你我說了算,又說看起來就是個案。

dog099 wrote:
你自己再看看合約內容,合約上明明白白寫著"因外力至車輛手把斷裂",

這個外力應該就是那個無辜拉壞車門外把手的納智捷業代。你可以去問問看合約的甲乙方,乙方目前沒出聲,甲方就是網上的ock5978先生,這件事也不是你我說了算,是合約甲乙方說了算。

至於德國車有多爛,我想不在這個討論區的討論範圍吧?


Euro-NCAP-Side-Protocol-Version-5.0

9.4.3 If a door does not open with a force of 500N then try the adjacent door on the same side of the
vehicle. If this door then opens normally, retry the first door.

請參考44樓敝人附上的Euro NCAP的測試標準,至少要在外開把手施以500N的拉力來開門,代表外開把手至少要能承受500N的外力,隨手一拉就壞,說不過去吧?

beebee40 wrote:
你不覺得你的前言跟後語兜不起來嗎?
先說不是你我說了算,又說看起來就是個案。

那麼淺顯易懂的文字你都看不懂? 我又服了你一次.

beebee40 wrote:
這個外力應該就是那個無辜拉壞車門外把手的納智捷業代。你可以去問問看合約的甲乙方,乙方目前沒出聲,甲方就是網上的ock5978先生,這件事也不是你我說了算,是合約甲乙方說了算。

甲乙方都有立場,應該由公正的第三方才能說了算. 只是"有那麼嚴重嗎?"
加油~ 叛亂成功就變國父了!
dog099兄
你跟他認真你就輸了!
沒看他註冊以後都在本版的發言紀錄就知道...
有些人只是無聊來"練口才"而已
zeroppy wrote:
dog099兄 你跟...(恕刪)

謝謝你的提醒,怪不得總覺得他的邏輯怪怪的,原來是來"練口才"的.
加油~ 叛亂成功就變國父了!

dog099 wrote:
謝謝你的提醒,怪不得總覺得他的邏輯怪怪的,原來是來"練口才"的.


dog099 wrote:
告訴你有一個網站叫谷歌,網址為 www.google.com.tw
它的搜尋功能可強的呢! 你只要學會它提供的搜尋功能,就知道這是個案了!
ok! 我證明完了



是誰邏輯怪怪的?google找不到就代表沒有


beebee40 wrote:
是誰邏輯怪怪的?go...(恕刪)


嗯,口才不錯, 原來每一台 Luxgen 的門把都會掉
首先我要承認
我是護衛隊---
是國產品牌護衛隊
不是組合廠護衛隊

土有土性 人有本性
本性被激發後不論個人或公司都會噴出
所以納廠以
不得再買該廠產品為條件
作為退款還錢之一條款
個人可以接受

請問奧客之一
跟你交易後
找到瑕疵的地方
放大後糾纏不清
商家為了以後著想
不想再和這種客人來往
應該不過份
換作是你不知該如何處理?

假如我是納廠
我會完整公布事件經過
做錯的地方公開向大眾道歉
同時也完完全全公布協議書內容(連同買方姓名以昭公信)
讓大家公評
否則網路只憑單方說法
就認為納廠以大欺小
理虧不敢站出來

只要站得住腳
何懼之有 ?
說理的網友
應該還是大部份吧

很多事情可以做但是不能說
不跟他交易的方法有很多
白紙黑字寫下來是最笨的作法
哈 哈
我覺得白紙黑字寫下來
是光明磊落的做法
買方覺得受委曲了
賣方何曾不覺得呢

賣方不會覺得我儘量去修直到你滿意為止
你不接受
好吧退款還錢
但不希望你再來光顧
否則下次又有什麼不滿意
又再來鬧
如此誰受得了
生意還要做下去嗎

一了百了的做法
就是你不要再來
所以就以法律條文來行事了
如此買方又覺得受辱了
真是難緾呀

breakryu wrote:
白紙黑字寫下來是最笨的作法...(恕刪)

郤是最有保障最有效的,不是嗎?
加油~ 叛亂成功就變國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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