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hacar wrote:
我是好奇 小春子為何...(恕刪)
他身價沒有上億,把墓仔埔附近的房子和他媲美柏林之音的URX全部加進去,自吹身家有「半個億」的好野人。



bbbbbbbbbbooo wrote:
春叔去年就已提告,偵辦的警官前後兩次已去文01論壇,但對方始終不提供被告人個資。因不屬於刑事案件,警方也無法強制要求!
既然都已涉及公然侮辱罪名( 春叔已諮詢過多位律師),為何論壇還要保護這些人,照理01與這些被告者應該無任何關係,卻遲遲不願提供這背後的原因就由網友自行去判斷。
而這些人口口聲聲也說春叔用不當言語攻擊、羞辱他們。而他們都知道春叔真實姓名與住家地址,大可提告,為何不敢呢?可見春叔所用的言詞在法律上根本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結果春叔因此多次被停權,而這些用更惡毒、難堪已觸犯法律的言詞羞辱春叔的酸民卻一個個都沒事!大家覺得公平嗎?
北宜最惡砂石車 wrote:
你還在耍寶嗎?不敢正...(恕刪)
bbbbbbbbbbooo wrote:
敢罵人「白癡」,卻沒...(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