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e_altis wrote:說別人的駕照...(恕刪)
認真瞄了您每篇回應,覺得您對法律這塊非常有天賦天份!! 建議您去考律師或檢察官,別再做職業駕駛,太大材小用了。
樓主的意思是想要以訟止謗的方式,讓那些網路上隨意留言的人體會一下到警局作筆錄,後續再上偵查庭出庭的繁瑣經歷,及等待有沒有被起訴的這種煎熬的心境,讓這些網路鍵盤手別再亂發言吧,我猜。
timkuan wrote:刑事就是檢察官,法官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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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kuan wrote:重點是不要以為當鍵盤手就可以隨便說。
台灣現在不是有很多你可以嘴別人,但是不能接受被別人嘴,然後就吉下去了
FM訊號確實不好,我貼陶瓷,並不感覺熱
dittochiu wrote:連工單都不附...(恕刪)
破.破.破許男 wrote:告很簡單啦!...(恕刪)
ALEN1117 wrote:FM訊號真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