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王子 wrote:你的正解完全不是正解...(恕刪) 會喔 因為在法院判決定讞之前,保險公司還是會先理賠對方,只是判決定讞之後,如果確定是你酒駕導致不理賠,會回過頭來跟你代位求償。不過這是大型產險的作業方式啦,小家的我不確定服務有沒有這麼好...
酒駕被移送1. 乙式 第三人都不賠(這個都在不保事項裡面)2. 就算有保酒償險,只要事後確定判刑=>保險公司也會追回之前賠的!!3. 強制險是賠對方沒錯,但是因為你酒價超過標準值的話,對方申請多少錢強制險依規定要代位求償肇事者多少錢!!! 對你來說等於沒有用~
karisliu wrote:酒駕當然不對 每個...(恕刪) 對方逆向迴轉當然是要攤肇責問題是對方光有體傷~就夠飽了加上該肇事者酒駕.....就算攤"五五" 一樣要自己掏錢出來賠 (本例很明顯是在不保事項內)再加上判刑一天我記得好像要 1000元 (要易科罰金的話,超過六個月以上不得易科一定要入監!)這種酒駕就算有和解.....還是可能會被判 @@"註:易科罰金不算在和解金裡面喔,單純要繳國庫的~
火鳳迷 wrote:酒駕被移送1. 乙式...(恕刪) 講到強制險忘了提醒板主一個很重要的事情在和解時一定要要求"含強制險"就是對方不能再去申請強制險,否則........會發生你和解 假設30萬 不含強制險對方去申請強制險(事故起兩年內都可以不斷申請,額度20萬以內)總申請四萬好了~ 等於你要再另外賠這四萬元喔.........
對方的要求還蠻低的,這點你都無法配合嗎?以我同事為例,她開車要進公司,她知道右後有一輛機車,但因為她已經打方向燈也已經把車子慢慢偏向右邊準備進公司大門,結果機車仍從右鑽過去,發生擦撞。大家都覺得機車也有肇事責任,對方無大礙,只有腳拇指骨折,以及喊著這裡痛哪裡痛。對方開價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30多萬(將近40萬)。同事、對方、保險業務調解不成,我們也不想上民事跟刑事法院。於是請保險公司盡力配合。後來由保險公司全數理賠將近40萬元。以你的例子,酒駕沒撞死人,你應該很感激、謝天謝地了。加上對方的要求還算合理範圍,你就跟保險公司業務員仔細討論,看如何盡最大可能滿足對方,真不行自己掏腰包賠償。而不是想一些有的沒有的縫。現實就是如此,不要聽一些網路上如何鑽洞的案例。你並不適合。spain73124 wrote:各位大大,我昨日晚與...(恕刪)
光看到使用"自保"這兩個字就讓人很反感您酒駕就已經是大錯沒有想到如何去彌補對方的損失光想到"自保"您的狀況對方已經很善良了才要你兩個月要趕緊答應要不然一個月起跳的過失傷害您一定有再以刑逼民事您恐怕要給更多酒駕該承擔的責任快快了結才是根本別再去想對方對不對的問題1.你酒駕2.對方受傷光這兩點您就沒辦法卸責這要求很少和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