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8686 wrote:
只能說您沒了解樓主事...(恕刪)
車廠改正是指法律規定一定要裝,
不是讓你用來載人,就像貨車後面就算裝了沙發,
還是一樣不准載人,這道理你懂嗎?
早在買車前都很清楚知道自己買的車本來第三排不裝就是違法的,
如果不清楚交車當時也要清楚啊!
為何現在還來爭呢?
當初遊走邊緣現在返回正常也只是剛好而已,
貪小便宜得了便宜還賣乖?
snowdome wrote:
到底哪裡站的住腳?
這就跟一開始就知道香煙吸煙有害健康可能導致癌症,
後來煙盒上也明確告知你會影響健康,
但是你偏要吸,結果真的病了再來告煙廠,
這樣站得住腳嗎?
大家都是成年人,應該要對自己的決定負責,
而不是抱著投機取巧的心態來作事情不是嗎?
還是等臉消腫以後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