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福仔仔 wrote:
1. 成本不能相比2...(恕刪)
那是你家車廠品管自己沒做好就要自己承擔損失...
誰管你成本多少?
品管做好會出現這堆毛?
然後叫消費者懶%捏著共同承擔車場的爛品管造成的結果是對的嗎?
一萬的手機跟一百萬的車我看不出來差在哪....
不都是白花花的辛苦錢?誰甘願?你會甘願?一百萬?
此外, 新車把手就掉了, 車主會惱怒是可想而知的事, 可惜的是公司沒有處理好這件客訴, 才會鬧成這種模樣.
好好處理, 安撫客戶, 應該不致於要到換車甚至原價買回新車的地步. 畢竟, 手把壞了就要換車, 真的是有些不符比例原則.
1000 塊錢的玩具車, 買來手把就掉了, 當然可以要求老闆換新品.
100 萬的休旅車, 買來手把就掉了, 這樣就要求換新車真的太過了一些.
1000 萬的新房, 交屋時發現大門手把掉了, 這樣就要求換房, 會被當瘋子.......
比例原則.
我相信這點也是讓該廠會有後續反應的原因之一,
畢竟設身處地以那個業代的角度來想,有幾個人會認為自己就真的那麼巧?
還是去懷疑車主別有用心呢?難到剛好那個業代是天生神力?
或是車主一家人使用都特別小力?
在來說實在話,車主本身也低調處裡除了全額退車外,
還另外有三萬元的精神慰撫金!?當然協議書上還是看到了,
但是文字裡面不提,加註螢光的地方不劃.
最後就是那個永不賣車的條款的確是有點機車,
但是如果你今天是該廠的決策層,
看到了第一點的問題,再加上除了全額退款還要賠錢出去,
你也會想要用一些預防性的條款吧.
我只能說兩方各有各的立場,
一方面認為我就是很倒楣去買到你家的爛車王,
另一方認為,為什麼你開門都沒事,我開門就出事?
至於事實!?天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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