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與原業代再溝通了!因為根本與業代說不出一個所以然
搞的整件事情好像是因為客戶急著要車...所以必須
要配合一切不合理的規定...我訂車時早已表明
我不急..貴公司交車流程該怎麼走就怎麼走
不要因為...為了趕農曆7月前交車就省略應有的流程
如果因為流程上的遐疵...而造成客戶權益損失
決對不是你我可以解決的...到時後再來喊( 趴、拉、can)...
各說各話..業代您覺得值得嗎??
至今7/30處理結論如下:
1.該生活館最高階主管出面與我處理該事件,並道歉(無法再與原業代溝通)
2.該生活館給予書面交車日證明(白紙黑字)
3.7/30我先匯總車款70%至納公司的指定帳號
4.交車前的驗收檢查..由高階主管把關及負責...我只對他...不要再推給業代
5.保固期間所有服務由高階主管服務
以上已達成協議......總算結束....老婆..我愛你!!
我認為事件原本單純...但卻搞的複雜...期間浪費你我的時間與精神
何必呢???
也由衷謝謝各大大對傑克的關心及支持!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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