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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駕完U5後,毫不猶豫決定放棄U5了

U5有這些樓主覺得不喜歡的缺點 哪麼樓主有看過其他車子嗎? 有選擇了嗎?
後視鏡的問題賞車及試車時就考慮到了
交完車馬上就去安裝 電子後視鏡 PAPAGO RAY
不好意思, 舉證跟條文中的超車車道不是超速車道, 沒有關聯性. 都以最高限速行駛了, 你要如何舉證影響超車車道的功能??? 你忘了不能超速嗎?


shuisw wrote:
不好意思,你可能看一...(恕刪)
ccicjason wrote:
不好意思, 舉證跟. 都以最高限速行駛了,..(恕刪)


問題你也無法舉證你有達到該道路的最高速啊!!!!妳都無法舉證你的車速是該道路的最高速行駛,如何舉證別人超速。
不是別人跑得比你快就是超速!!
要如何舉正影響超車道功能?不就只要你前面沒車,後面沒法超過去的有錄影一段時間就能舉證了嘛!!
但可證明你跑得比別人慢啊!!!你忘了高速公路內線叫"超車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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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三條(不遵道路管制規則之處罰)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五、站立乘客。
.............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
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除前二項外,其他違反管制規定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
二百元以下罰鍰。
freerboys wrote:
終於看到一個比較認同...(恕刪)


同感+1

喃喃自語↓↓↓
尤其在於馬力較小在變換車道時…
深怕你正後方車就是要跟你搶道又超你車…
所以我都拿來看後方車是否有打方向燈…若有,我會先讓他換道超車…
(所以有時候不是死角問題,而是人家車快到剛好閃過你用眼睛看的時間…)
請爬文, 不要一直跳針說要舉證了, 沒人要舉證, 更何況既然以最高限速行駛在內側車道, 你就算拍照錄影那也只有一台車在你前方"順順的"向前行駛. 不是你不能超車前車就是違法占用內車道.



shuisw wrote:
問題你也無法舉證你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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