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別人的駕照是豬腳換的,依我粗淺的國文程度來看,就是形容別人「駕駛技術很爛」,而覺得技術爛,就是一種基於客觀事實對他人能力的評論,完全不是針對人的名譽進行詆毀或直接罵人,完全不符合公然侮辱的要件。所以,要「刑事」起訴比登天還難。以上是基於告過幾次別人妨礙名譽,也被別人告過,所以曾經好好做過功課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