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發大財 wrote:你對大陸是不是有點誤會大陸的土地制度,土地只有使用權,房屋卻是有所有權因此土地的租期到之後,可以自動續租,基本上就跟私有沒兩樣 幫你翻譯了你提供的資料"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二條 法律規定專屬于國家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能取得所有權。所以我才說你根本搞不清楚擁有跟承租,土地擁有代表你可以自由買賣....你拿的例子根本不一樣住宅用地跟工業用地能夠相比較嗎??納自捷在大陸只有使用承租而已杭州納智捷那塊地過了十年就不知道翻幾倍了……跟納自捷有什麼關係(就算翻漲,納自捷也沒有利益可言)土地租約到期可以續租沒錯,但是也要看中共當局願不願意讓你續租如果真的要搞你,等你資金.工具都進去了,租約到期禁止你續租,這個案例不是沒有喔請自行查詢。現在還願意在那邊開發,是因為還有利用價值,等沒利用價值了,早就被迫滾蛋了。
sangelay wrote:納自捷在大陸只有使用承租而已杭州納智捷那塊地過了十年就不知道翻幾倍了……跟納自捷有什麼關係(就算翻漲,納自捷也沒有利益可言) 大哥,不要再凹了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32369「裕隆汽車集團為發展自創品牌汽車「納智捷」,與浙江中譽汽車共同投資人民幣39.4億元,今年初在杭州蕭山臨江工業園區購地計畫興建」裕隆是購地,不是租地我知道大陸土地只有承租權,但我也翻法律給你了到期自動續期,所以我說,跟土地私有「沒兩樣」至於你說老共要搞你任何一個國家,政府要搞企業,企業都是無力抵抗的問題是老共要搞裕隆做啥?
台灣發大財 wrote:隆是購地,不是租地我知道大陸土地只有承租權,但我也翻法律給你了到期自動續期,所以我說,跟土地私有「沒兩樣」 我看過全篇了...沒有自動續期一說,別把新聞的內容跟法條混在一談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不知道您是不是自動腦補呢??還是說納自捷改行當房地產了??不然怎會住宅用地跟工業用地傻傻分不清另外中共擁有的是所有權,納自捷就算工業園區蓋好之後,他也只有建物的使用權,他只能夠買賣的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言下之意,就算土地增值好了,也無干他的事情。講好聽是購地,但實際上只是買這塊地的使用權...而不是自己私有物。
sangelay wrote:講好聽是購地,但實際上只是買這塊地的使用權...而不是自己私有物。 誰跟你說,使用權不能出售?我已經跟你講了,是跟私有「沒兩樣」,而不是就是私有https://a4112.pixnet.net/blog/post/24412901「力山(1515)去年為配合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北區塊工業企業「退二進三」規畫,將杭州力武廠遷往桐鄉廠生產,原本有意出售杭州力武廠,但因買方開價與公司預期價格有落差而未成交,但當地政府今年將進行徵收開發為商業區,因此,一旦政府啟動徵收計畫,公司就會進行出售,以當時買進成本1畝5萬元人民幣、當地市價300萬元人民幣估算,扣除土地增值稅,每股獲利貢獻將達4元。」這就是杭州納智捷所在的蕭山園區,別的企業就靠著出售廠房大賺一筆5萬買進,300萬賣出地價成長60倍你確定還要拗嗎?
噓~~ wrote:退1萬步來說,就算以上成立所以裕隆有要賣地,或使用權嗎?就算拿到錢,回得來嗎?有要給納智傑嗎?自慰幻想文,該適可而止吧。 你是不是忘記我們在討論什麼了?我要說的是,納智捷根本沒虧光是地價的上漲,就賺回來了現在還沒賣,那叫作「未實現利益」也就表示納智捷根本不缺銀彈納黑想唱衰台灣等你們當阿公,看有沒有機會吧
才短短1篇回文,至少就有2個地方可以看出你的智商與人格1.把未實現,或無法實現的業外收益,鬼扯成現金銀彈來講 ??( 還表示這樣就沒有虧損... )2.把被市場淘汰的私人企業,厚顏無恥的硬要代表"台灣"2字。( 評論這企業,等於唱衰台灣 ?? )乖,回去多讀點書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