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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團修價格怎麼改來改去?

姚峰琳 wrote:
斷章取義會比較有水準...(恕刪)

那再請問一句話??那家原廠保固內,保養不用錢的??
再問一句,去外廠保養就不用錢嗎??

我斷章取義??

你不是要s3車主不要回原廠嗎??

因為原廠保固還是要付「保養費」,

所以保固內的車,不用回原廠處理,維持原廠保固,
要到外廠去修.....






然後「維修的外廠不用負保固責任」,說原廠都不保固,原廠不負責任,爛!!!

....
變速箱保養套餐是換變速箱油?

5500不便宜耶!
1.S3有兩百台這麼多嗎,這團開的起來嗎
2.這不是約團修嗎,是要怎樣拉出一波驕傲,又不是約出國比賽
這廣告很不知所謂啊
bbctank wrote:
自從外廠發動團修後,不是召回後就變成8年了??為什麼還在3年??
可以「換」引擎的事,為什麼「絕口不提」??
修不好,就要求原廠換引擎會比去外廠維修困難嗎??.......(恕刪)

問題是你得先舉證原廠修不好!
換一顆引擎哪有哪麼簡單的,原廠隨便就答應換給你?
而且國產車行照上有引擎號碼的,換引擎還得一堆文件去監理所才能變更,
不然驗車就變成非法改裝

重點是~~~問題就出在引擎上不是?
換一顆同型引擎會解決問題啊........
--- 則規區論討守遵意同並過讀閱已我, 則規區論討視檢裡這按, 能功言引解瞭裡這按 --- ~~~
為何要買一台問題那麼多的車回來修?????
bbctank wrote:
請問那家的保固是可以...(恕刪)


消保官早就說過,保固條款中限定需回原廠保養是違反「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及不得記載事項之應記載事項」中的不得記載事項第七點,這篇2013年的報導裡就有明寫了。

以下是該報導原文部份節錄:「
......陳信誠主任消保官進一步指出,
車商於消費者簽約前未告知相關保固條件,明顯違反消保法第4條及第5條規定;提供之定型化契約亦未載明保固條款,違反經濟部訂定公布之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及不得記載事項之應記載事項第6點規定;
又原廠保證書約定於交車後,未進原廠檢查保養者,不提供保證修理之規定,違反不得記載事項第7點規定不得約定排除或限制交車時未能發現瑕疵之擔保責任。
因此對代理日本SUZUKI汽車之金鈴汽車及其經銷商葳立汽車違反消保法第4條、第5條規定,未提供消費者正確、充份之消費資訊及汽車訂購合約書與車輛保證書相關規定違反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發布消費警訊,並已要求業者改善。......」

aoq356 wrote:
為何要買一台問題那麼...(恕刪)


切中要害,五分奉上。
bbctank wrote:
不要誤導風向,就算是清積碳,也算車廠的處理方式,
只要是會一直「重複」的故障,車廠一直處理不好,有進廠維修記錄的,
車主都可以要求「換」引擎,原廠如果不給換,請直接向消保官「投訴」即可,
不用去交通部抗議,更不用找外廠修理.....


車子出問題,車主要的就是把問題解決!

以馬自達的案例來看,原廠從不諱言引擎有硬體瑕疵,卻不打算從根本面著手一勞永逸,而是引擎一顆換過一顆,很明顯「更換」並不能解決問題!

而納智捷呢?

對東風DFMA16 NA引擎是否有硬體瑕疵避而不談,將積碳輛異常、抖動、熄火歸咎於低速與短距離走停的特殊行駛情境,以清積碳、更換火星塞、更新軟體的方式敷衍了事。

召回後依然有抖動、熄火的案例發生……







反觀XPro2由引擎硬體瑕疵著手,1年多來也早已修正超過100輛,截至目前還沒有修正後的車輛出現引擎抖動、熄火等問題。到底哪種方式才能解決問題其實非常清楚!
勿買納車成盤之路 抖動熄火冷暖自知 網內互打切割人心 軟體敷掩硬體問題 車主傷心全家擔心
姚峰琳 wrote:
反觀XPro2由引擎硬體瑕疵著手,1年多來也早已修正超過100輛,截至目前還沒有修正後的車輛出現引擎抖動、熄火等問題。到底哪種方式才能解決問題其實非常清楚!


什麼硬體瑕疵啊?

Rally Bear早就踢爆了,「大修工法加零件精工」而已
還在吹
這就表示引擎的設計沒有瑕疵,至於公差是機率問題
大多數的 DFMA16 並沒有問題
對岸的 DFMA16用在風神車型更是完全零災情

都被Rally Bear踢爆的不實廣告,還好意思一直講
順便帶大家回憶一下,Rally說外廠的價格比行情價多四萬,是凱子價
現在外廠果然就以「團修」的名義降價四萬了……

Rally Bear功德無 量!
姚峰琳 wrote:
車子出問題,車主要的...(恕刪)


汽車定型化契約 第 十三 條  本買賣標的物有下列情事之一,經雙方同意之專業機構(_______________)鑑定證實係因機件瑕疵所致,非因使用者之故意或過失所致者,出賣人除應負擔鑑定費用外,並應依買受人之請求更換同型新車予買受人:或解除契約、請求退還已付之價金及自受領日起至返還日止依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

一、交車後  日之內,於行駛中煞車失靈,經送出賣人檢修二次而未修復者。
二、交車後  日之內,於行駛中突然起火燃燒者。
三、交車後  日之內,於行駛中突然熄火故障,經送出賣人檢修二次而未修復者。
四、交車後  日之內,於排檔時發生暴衝者。
五、交車後  日之內,於行駛中引擎溫度升高至極限,經送出賣人檢修二次而未修復者。
六、其他重大瑕疵,有危害生命安全或身體健康之虞,經送出賣人檢修二次而未修復者。


你舉出一個例子,某人剛交車之後就熄火後回廠兩次未修復
那應該符合解約要件了,可以要求納智捷還車款或用新車交換。

沒有人去做嗎?
還是外廠護衛隊只想洗這位車主去外廠
沒有給他建議?
aoq356 wrote:
為何要買一台問題那麼多的車回來修?????


因為買車的時候不知道本土品牌竟然不瞭解本地用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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