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h105 wrote:
現在是七月 見鬼了~~
林俊憲列出總帳,發現裕隆總共拿了經濟部工業局3.4億與經濟部技術處12.6億的補助,共計16億。
裕隆接受政府補助做出的「示範用車」只能賣給政府機關、國營企業,連市售都稱不上,「嚴格來講,成品是零」。
林俊憲左批裕隆仗著政府保護,拿錢不做事,右批經濟部放水,應給個時程,告訴國人何時才能買到國產電動車?
至今還在「示範運行」,沒有一台市售,政府還要補助下去嗎?
大家對於政府對於企業補助,只要有助於國際競爭,不應以有色眼光看待。
該檢討的是該補助的產業,別將納稅人的錢投入"不可能"的產業。
對於上市櫃公司募資也應該嚴格審視資金的運用及成果,別將錢投入"不可能"的產業。
受補助的企業要公告其補助成果,成果(未必都成功)必須禁得住社會的檢視。
對於補助成果或募資成果不佳,應停止或更嚴格把關補助、募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