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教我們網路上偶爾打打嘴砲怡情養性沒關係但指名道姓妨害他人名譽甚至妨害人家公司名譽到時就只能當龜孫子出來道歉了人家可是上市公司要對股東負責的要求用道歉信已經很寬待了吧!不然是要被告到賠個幾百萬才比較好?
gv9403 wrote:還以為自己在大陸~~...(恕刪) 為何都不看清楚來龍去脈假如事情如gv大所說那是文字獄沒錯前面都有人貼出之前的PO文了相信前後對照一下 就知道事實是什麼再說有些人也是寫部落格批評店家也被告本來在公開場合評論人事物都應該小心僅慎拿輿論當手段要求賠償假如是合理的那才像在大陸
抬大砲 wrote:這教我們網路上偶爾打...(恕刪) 這個社會真的病了,公開破壞商家的名譽,又要脅要擺買和包圍商家的店,結果完全是自己改裝所引起人家正當行使法律途徑竟然還有人覺得樓主是對的果然是鄉民的正義,跟人本那些唱高調的一樣要知道若是發生在國外,就直接告你毀壞商譽,上法庭見,只用一封道歉信就能了事嗎?
H.J wrote:這個車子廠牌怎麼了,...(恕刪) 如果是我的變速箱狂掛,我是你早就發文開罵了,你的車是車廠問題,進口車就可以瘋狂原諒,樓主是自己改裝高流量濾蕊,結果老化了沒發現,造成引擎進氣不良還上來罵,國產車廠就該死的不明不白?不知道你的道德標準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