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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一台合法的LUXGENMPV 交通部陳情連署訴求


yanian wrote:
頂多五年後把椅子移回...(恕刪)



不能合法上路?那請問你的行照是假的?還是影印的?交通法規哪一條規定不能拆桿子不能移椅子,只有驗車時不行,別問我為甚麼?這就是台灣的法律,台灣路上有多少客貨車在跑一堆拆桿子拆椅子的,跑幾十年也沒事,照大家誇大的說法,一堆人不就挫著等,我非常不贊同納牌的銷售手法,也認為納牌要展現出誠意解決不佳的銷售手法,但是也不能胡亂說一堆誇大的事,還有我真的不喜歡那牌的MPV,因為我覺得像棺材車,這台車不是我的菜,SUV我就喜歡啦~~經過大家這一鬧,不用5年現在中古價就奇慘無比了,不需等到5年後~~~

888shen wrote:
拜託圖片跟實車一定有差異 這是不可否認的
就像泡麵的圖案肉很大塊 但是打開卻是這麼的的小塊
就認了吧

泡麵的圖案肉很大塊 但是打開卻是這麼的的小塊

但裡面的確有肉沒錯吧 只是大小的問題

現在車商賣給我們的車是人座

但如果要合乎法規 它卻只能坐個人

aerohero wrote:
幫幫忙!連程序正義都...(恕刪)



你確實需要人家幫忙,應該去配個眼鏡,你沒看我發文是同時回答2個網友嗎?請看文章認真點,回文不看清楚別人PO的文,還敢發炮文~~別被笑~~

林鏡頭 wrote:
有,但那不是這樣用的...(恕刪)


這位網友建議方式是我看過那麼多PO文最有建設性的,網路討論事情就是要有建設性,一堆情緒發言+一堆炮文實在不會讓社會進步,個人認為納牌應公開收購MPV(扣掉租金),然後再打折賣回原車主,差價就算補償車主,不願購回的原車主就只能另案處理了,這樣應該可以妥善解決問題.

vic45 wrote:
對阿!經過這件事"誠...(恕刪)



找消基會是正解~~~
8532316tang wrote:
車子本身就是合法上路...(恕刪)


第一句就錯
若是合法上路 那為何現在展示與官網間型錄就要改掉?

再來跟泡麵的例子根完全不一樣

車主買到的跟看車、試車、型錄甚至luxgen在電視的廣告一模一樣 並無廣告不實
結果兩年後車商說這賣給我的是不合法的
辛辛苦苦賺來的錢 結果買了個違建

最後
若是因為坐在不合法的第三排 而不能獲得應有的醫療理賠照護
若是因為想要有個正常的7人座位空間不回場調整而引起的相關交通罰則
誰來幫忙?

不管你是否為車友 歡迎給些建議
林鏡頭 wrote:
有,但那不是這樣用的...(恕刪)


好個程序正義不是這樣用!

不知您對司法的判決原則了解多少?

看是要花些律師諮詢費,或拜免費的孤狗神確認一下?

再延用程序正義原則,

我認為使用者付費原則在違背程序正義時,

已經不存在了。
是納智捷自己沒做好!
今年年初~起了買車的念頭!心所屬的是福特的i-max~可是卻在這時停產了!而注意到MPV~這輛更是合我意~卻又在這時出現這問題~真希望這事能有圓滿落幕~讓我對車商重燃信心~

8532316tang wrote:
車子本身就是合法上路...(恕刪)


合法上路為何要召回 不是車主不知你再屁啥

8532316tang wrote:
誠信正義?在台灣找的...(恕刪)


1>請你看清楚我的訴求 一台合法的MPV 有那裡提到要納場賠錢
要錢大概只有你這種人才會吧 所以才會這樣寫
2>不找交通部或立委 難道你能解決嗎 靠納智傑能解決嗎
3>不是車主就不要亂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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