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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XGEN第三輛車

charleskcl wrote:
我覺得 Luxgen...(恕刪)



Maybe 有些高層有封閉的思想 ( 如三菱高層是哪位?抹殺了鯊魚頭...結果又都主打運動版了...家庭版嫌死了 )


so..........


若我還沒買新車,看到"間諜版"的照片..我會心動!等待Luxgen....


流線的外觀+那個較有質感的方向盤...我會等待!
忠貞744.憲204特車退役.愛台灣啦!!
請教各位, 營業秘密法第10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侵害營業秘密。
一、以不正當方法取得營業秘密者。
二、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前款之營業秘密,而取得、使用或洩漏
者。
三、取得營業秘密後,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第一款之營業秘密,
而使用或洩漏者。
四、因法律行為取得營業秘密,而以不正當方法使用或洩漏者。
五、依法令有守營業秘密之義務,而使用或無故洩漏者。
前項所稱之不正當方法,係指竊盜、詐欺、脅迫、賄賂、擅自重製、違反
保密義務、引誘他人違反其保密義務或其他類似方法。

====
有人先把間碟照貼上公開網路, 也沒有任何註明這是秘密不準流傳不準轉貼, 結果被人把間碟照再轉貼出去.

小弟想請教熟悉法律條文解讀的版友, 會有違反上面第10條嗎?
在公開網路上看到, 法律上該如何解釋文字 "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營業秘密"?
在網路上看到而轉貼, 法律上該如何解釋文字 "前項所稱之不正當方法,係指......擅自重製...."?
不惑之年移居美國,該買什麼車?
自己公司內部沒做好保密防護, 還下公文給標榜自由的網路論壇, 相信會被很多大公司看笑話的!
此時倒不如大方一點, 讓這輛車的話題延續到上市的那一刻, 也比花一堆錢打廣告更能深植人心!

支持網管的處理方式!
自家車被好評討論居然發函來說是秘密不可公開, 這樣不是抹煞台灣人對自家品牌的信心跟喜愛嗎~

那當天看到車子的人不就乾脆挖眼算了.........那開那台貨車載這台秘密車的司機不就被抓去.....
相機有一種奇妙又難以抗拒的吸引力...........
這樣的作法令我有點吃驚
如果怕間諜照被他人拍攝到
那何必大剌剌的在馬路上現身
這樣的照片對車廠應該只有利無弊吧?
有時候, 不小心走光
比買全版廣告還有效果
拍照的大大有說了,他是在廠區內遇到拍下的
所以有違反營業秘密的疑慮
如果拍到的是在路上跑的測試車就沒這問題了

我想那台拖吊車應該是在廠區內移動用的吧

每家公司未上市的產品都是機密
看當初iphone 4 弄丟時鬧多大啊
BB宏 wrote:
拍照的大大有說了,他...(恕刪)


正解。

員工有員工的條款,又不是在路上被拍到。
juniorchen0202 wrote:
友站有人貼了第三輛車...(恕刪)


實際上就是大陸的東風風神S30

http://www.autohome.com.cn/spec/5702/index.html

amazer wrote:
實際上就是大陸的東風...(恕刪)


= =

差很多好嗎...
沒看過實車不要亂猜...
GP車漂亮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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