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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車主去外廠修正引擎,會不會影響驗車?

1y_lingding wrote:
那這些是什麼?


這些是召回後買的新車?
台灣發大財 wrote:
這些是召回後買的新車...(恕刪)


你又要玩文字遊戲了是嗎
召回後的舊車新車不都是你們納智捷的車
哩程數不到五百新款s3交車就被原廠清積碳
後來車主出廠直接到外廠修正

https://m.facebook.com/groups/1486743448299176?view=permalink&id=2012494532390729


不是治標且治本嗎 不是一定負責到好
知道你又要講說挖舊文啦
難道舊文不是車主經歷的事實嗎

現在最新的召回後有狀況就是月兆東
召回前後都沒解決問題
啊這樣還講說會處理到好
自己提別人誇獎變速箱
那怎麼換新變速箱了車子還又開回原廠放
台灣發大財 wrote:
我不是回你了嗎
你要檢舉我絕對協助
如果遠距協助不了我們就見面
這樣有什麼問題?


要見面了嗎???XXXXD
台灣發大財 wrote:
我不是回你了嗎你要檢...(恕刪)


那你要檢舉外廠廣告不實了嗎?檢舉外廠盤嗎?
我也可以協助你啊。要聯絡我了沒
月兆東 wrote:
那你要檢舉外廠廣告不...(恕刪)


我猜他不敢跟真車主見面~
我覺得該出手處理你了,你可能不知道你所指的法規是「機動車輛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核發廢止及噪音抽驗檢驗處理辦法」

其中的第六條附件二中提到:
符合第一期至第五期噪音管制標準機動車輛同一車型組有關基本引擎型式(Basic Engine Type)、傳動系統Transmission System)、車身式樣(BodyShape)、引擎安裝位置及代表車選定原則規定如下:
一、 基本引擎型式:指機動車輛引擎具有相同之燃料種類、燃燒循環、燃油控制系統、總排氣量、汽缸數、汽缸排列方式、冷卻方式、氣門數、氣門排列與控制系統、最大馬力差異未超過百分之二十及同一製造廠生產之引擎,可歸納為同一基本引擎型式。

在法規中所提到的是針對「符合第一期至第五期」的基本引擎型式,目地是有些廠商所生產有通過五期法規的引擎,可以利用同基本引擎型式來沿用先前測試的報告,這法規是用來核發與廢止「噪音審驗合格證明」的與引擎正式可以核可使用無關。

關於汽油車輛中的引擎的使用許可是由「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來辦理,期中的第五條附件一明確規定:

參、新車型審驗確認測試
一、中央主管機關得自申請審驗合格證明之引擎族中,選擇代表該引擎族排放污染之車型車
輛,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驗測定機構執行確認測試,該次測試數據應視為正式結果。
二、當進行確認測試時,中央主管機關得決定是否須進行蒸發排放測試。
三、申請人應依照新車型審驗所記載之可調整參數規格,並將測試車校正調整至公差範圍內,進行確認測試時,在該調整公差範圍內均應符合排放標準。

而在第六條附件二裡也只規定轉子引擎什麼叫做同一型式,在附件二裡面的表D(基本引擎資料)裡有要求申請時需填寫引擎相關資料,在整個資料裡有要求要寫明壓縮比公差值。

重點來了,在排氣量計算上只有計算缸徑、衝程與氣缸數,以S3為例缸徑是74mm、衝程是90.5mm、氣缸數是4,所以排氣為3.7 x 3.7 x 3.14 x 9.05 x 4=1556.11492立方公分,而現今製造時會影響引擎排汽量的地方式於衝程,其中又以連桿與活塞加工誤差最為常見。

好的如果又以S3為列,因加工誤差導致實際運怎的衝程由設計的90.5mm變成了91mm,那排氣量會變成1564.71224平方公分,依你的看法就是不同引擎了。可是在檢驗時並不會去量測每一氣缸實際衝程。

再者,這個例子中的誤差是0.5mm,換算下來就是50條(1條等同於0.01mm),目前加工設備的操作精度是1/10條,但是如果加上刀具、加工熱變化、夾具、測量等誤差壘進可到10條就是你一根頭髮的直徑。如果我們假設有一具S3的引擎所有實際衝程都有10條的誤差,那衝程會變成9.06mm,算下的排氣量是1557.83438立方公分,依你的見解又是不同引擎了。

一般在做引擎大修時會使用cnc對氣缸與氣缸蓋的結合面使cnc刨除,數值會設定為本體與氣缸頭的設計尺吋,這麼做的目地原本只是刨除墊片並取得平整的表面,但在外廠所提供的資料裡剛好可以修正S3的生產誤差。

如果有表面不平整的問題通常會以10條為單位處理,少掉的衝程會利用活塞修正或是加工燃燒室來保持壓縮比。通常一般的大修是不會去修正活塞的,因為會換新的。但外廠可能就會因為生產誤差的關係必需要去執行S3的活塞修正,這都還是在假設活塞裙與氣缸本體都沒有損壞的情況。

光是把S3這具引擎的零件處理到合理誤差這件事,就以經明顯的看的出來外廠有人知道設計數據了。你不覺得奇怪,一台上市沒多久生產誤差這麼不穩定的引擎,這數據哪來的? 你還要再吵什麼外廠加工後什麼違法還是驗車的問題嗎?

如果我之前問你的問題你都知道,那你跟我一樣就不會想去發什麼驗車這種無聊文了。還有,事實證明納智捷沒能力處理這種等級的零件問題,不然有配合廠的納智捷做起來的成本可要比外廠少的多了。如果不是沒能力,那就是有人不想花這錢而以。
Rally Bear wrote:
(恕刪)

Rally Bear worte:
我覺得該出手處理你了,你可能不知道你所指的法規是「機動車輛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核發廢止及噪音抽驗檢驗處理辦法」

其中的第六條附件二中提到:
符合第一期至第五期噪音管制標準機動車輛同一車型組有關基本引擎型式(Basic Engine Type)、傳動系統Transmission System)、車身式樣(BodyShape)、引擎安裝位置及代表車選定原則規定如下:
一、 基本引擎型式:指機動車輛引擎具有相同之燃料種類、燃燒循環、燃油控制系統、總排氣量、汽缸數、汽缸排列方式、冷卻方式、氣門數、氣門排列與控制系統、最大馬力差異未超過百分之二十及同一製造廠生產之引擎,可歸納為同一基本引擎型式。

在法規中所提到的是針對「符合第一期至第五期」的基本引擎型式,目地是有些廠商所生產有通過五期法規的引擎,可以利用同基本引擎型式來沿用先前測試的報告,這法規是用來核發與廢止「噪音審驗合格證明」的與引擎正式可以核可使用無關。

關於汽油車輛中的引擎的使用許可是由「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來辦理,期中的第五條附件一明確規定:

參、新車型審驗確認測試
一、中央主管機關得自申請審驗合格證明之引擎族中,選擇代表該引擎族排放污染之車型車
輛,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驗測定機構執行確認測試,該次測試數據應視為正式結果。
二、當進行確認測試時,中央主管機關得決定是否須進行蒸發排放測試。
三、申請人應依照新車型審驗所記載之可調整參數規格,並將測試車校正調整至公差範圍內,進行確認測試時,在該調整公差範圍內均應符合排放標準。

而在第六條附件二裡也只規定轉子引擎什麼叫做同一型式,在附件二裡面的表D(基本引擎資料)裡有要求申請時需填寫引擎相關資料,在整個資料裡有要求要寫明壓縮比公差值。

重點來了,在排氣量計算上只有計算缸徑、衝程與氣缸數,以S3為例缸徑是74mm、衝程是90.5mm、氣缸數是4,所以排氣為3.7 x 3.7 x 3.14 x 9.05 x 4=1556.11492立方公分,而現今製造時會影響引擎排汽量的地方式於衝程,其中又以連桿與活塞加工誤差最為常見。

好的如果又以S3為列,因加工誤差導致實際運怎的衝程由設計的90.5mm變成了91mm,那排氣量會變成1564.71224平方公分,依你的看法就是不同引擎了。可是在檢驗時並不會去量測每一氣缸實際衝程。

再者,這個例子中的誤差是0.5mm,換算下來就是50條(1條等同於0.01mm),目前加工設備的操作精度是1/10條,但是如果加上刀具、加工熱變化、夾具、測量等誤差壘進可到10條就是你一根頭髮的直徑。如果我們假設有一具S3的引擎所有實際衝程都有10條的誤差,那衝程會變成9.06mm,算下的排氣量是1557.83438立方公分,依你的見解又是不同引擎了。

一般在做引擎大修時會使用cnc對氣缸與氣缸蓋的結合面使cnc刨除,數值會設定為本體與氣缸頭的設計尺吋,這麼做的目地原本只是刨除墊片並取得平整的表面,但在外廠所提供的資料裡剛好可以修正S3的生產誤差。

如果有表面不平整的問題通常會以10條為單位處理,少掉的衝程會利用活塞修正或是加工燃燒室來保持壓縮比。通常一般的大修是不會去修正活塞的,因為會換新的。但外廠可能就會因為生產誤差的關係必需要去執行S3的活塞修正,這都還是在假設活塞裙與氣缸本體都沒有損壞的情況。

光是把S3這具引擎的零件處理到合理誤差這件事,就以經明顯的看的出來外廠有人知道設計數據了。你不覺得奇怪,一台上市沒多久生產誤差這麼不穩定的引擎,這數據哪來的? 你還要再吵什麼外廠加工後什麼違法還是驗車的問題嗎?

如果我之前問你的問題你都知道,那你跟我一樣就不會想去發什麼驗車這種無聊文了。還有,事實證明納智捷沒能力處理這種等級的零件問題,不然有配合廠的納智捷做起來的成本可要比外廠少的多了。如果不是沒能力,那就是有人不想花這錢而以。


看到這邊挺難過的~~~~~

無法接受一個有一甲子歷史的車廠,沒有能力處理所謂的"大修工法"。

畢竟這一般民間都有在做!!!!

因此我相信這是不願意花這個錢,但是S3車主其實沒多少,為什麼不願意??

加上如果原廠自己修,成本又更低.........................

這不是擺明放生嗎???

所以無論哪個論點,我都不太能想像...................

1:原廠確實無能力處理..........(超不能接受)

2:原廠寧願放生車主...............(高層決策錯誤,公關部門砸鍋)

誰不希望台灣品牌發光發熱.................但是這樣的自主品牌,我真的無法支持!!!!
月兆東 wrote:
那你要檢舉外廠廣告不...(恕刪)

他不敢啦
catjo87 wrote:

Rally Bea...(恕刪)


當初事情在爆發前就有車主去找go車誌的嘉偉哥,嘉偉哥也很挺的幫忙跟納智捷周旋,一直到最後納智捷發召回文的前一天嘉偉哥還在粉專上說會有好消息,再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一個連對媒體都會唬爛的車廠,有什麼事是沒辦法想像的,納智捷的三大問題依序是決策、行銷、良率。事實上當年有多少車主是站在支持國產的立場購買的,油耗沒關係動力沒關係,但一天到晚要去喝咖啡就有關係了!

說到底裕隆集團在自有品牌這件事情上根本沒改進過,集團本質根本也沒變過。
Rally Bear wrote:
當初事情在爆發前就有...(恕刪)


錯,是車廠聯合媒體虎爛車主,不然也不會有聽說爹抹黑全原廠車主成改裝車主的醜陋事件發生,後來比較有良心點的媒體都自動閃避這個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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