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定性之人 wrote:
說真的~
台灣消費者真的是屬於比較弱勢的一環
因為真的討厭樓主提到的"不得再購買@#%^^$#$"
這樣的感覺真的不是很舒服
樓主加油~
消費者是弱勢沒錯,不過樓主也沒說清楚來龍去脈,Luxgen的處置也很有誠意,為何要在字面上打轉?更別說樓主也不是車主,都覺得爛到不退車不行了,還會回來買嗎?車商有這種條款很正常,如果你是車商對手拿來玩無限迴圈,你錢再多也不夠對方玩…
stray0916 wrote:
門把掉下來就要換一台新車,乍聽之下確實有點超過
不過換個角度想
toyata每個月賣的數量比那智捷多上好幾倍,卻從來沒聽說新車門把一拉就會掉下來
不會因為訂單多,而造成組裝瑕疵
...(恕刪)
imcannon wrote:
去打聽一下,怎麼不見車主再出來閙了呢? "據說"消基會曾介入,但認為納廠並無不幫客戶修復之意圖也退出,他已經敬酒不吃吃罰酒,被納廠反告「毀壞商譽」,家裏有幾台賓士車也賠不完吧。
flybluepig wrote:
對啊,應該要請李昌鈺來鑑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