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s wrote:
我不相信會這麼黑暗...(恕刪)
如果我是Luxgen經銷商....我一定要用這種 賤招 ...
等你貸款不繳..就把你的車拉回去...印像中有廠商用過此招...
人性有時就是要硬碰硬才能解決...遇過有錢人過得愉快的不會刻意以開雙B來表明...
所以同意有人以...協調的代理人要以當事人的最大利益為考量...要有謀略...
真要耍賤招....就給他簽下去....車還了...錢進口袋...再不小心洩出來..才是真正 5978 ....
相信以合解書的條文事後 luxgen 敢向法院告的話 ...那個法官敢判消費者敗訴要賠錢...
大不了會判要還回 luxgen 那筆 精神賠償金 3 萬元 ...
HAHA0724 wrote:
版主不見了,要他發個...(恕刪)
耶,真的咧,怎就突然不見了,該不會一語成懺,要車廠賠百來萬,它們也可以拿那百來萬找個未成年小鬼來給你這個那個的,這社會好黑暗喔,希望版主一切都好.

而代言人/車主也可能因為發言而引發了許多網路效應,也遭到許多內在及外在的壓力所致而禁言吧,亂發言亂放話,只會造成自己的談判籌碼逐漸減少而已,車子終究是要處理,是要賣掉?還是修好繼續用?不可能放在那邊一輩子吧,時間是很重要的,再過一到兩個月,納智捷沒耐性了,也許就不會再堅持買回,到時您怎麼去面對,掛白布條一輩子嗎?

建議該車主/代言人及納智捷要趕快處理,否則時間點一過,很多事情雙方都會得不償失。

既然不喜歡,請趕快賣掉吧;如果喜歡,請趕快修一修繼續使用,要求延長保固是一定要的,讓本事件告一段落。畢竟生活還有很多事情要處理,不要被埋在這件事上面,浪費時間浪費生命。

只是我們這些可憐的網民,會不會得到最終的真相或是他們協調的結果,就不得而知囉。大家在這邊爭的面紅耳赤,反而甲乙雙方不見蛋,網路世界真的很奇特,聽聽就好別太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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