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C0555 wrote:感謝你的認證別再說別人攻擊抹黑那智捷別人發文都是有憑有據證據確鑿一槍斃命 是在哈嘍嗎?那位39樓的在 U6 GT小狀況 那篇文章複製一大堆「私密社團」裡面的照片有得到原作者們的同意嗎?是有憑有據…請先了解「毒樹果實理論」好嗎?要護航「違良救討」也不要昧著良心好嗎?
u6gt1688 wrote:你講到重點囉(紅字)...(恕刪) 不好意思...斷章取義無法構成侵害著作權行為喔!你真的要好好加油💪不能亂把法規套用在別人身上我直接教你一個可以定罪的方法!就是未來有車主在論壇或粉絲團Po的文章,上面有加上「未經同意,禁止轉載」等字樣,而有人未經允許就轉貼,這樣就是直接構成違反著作權!這樣作者直接提吿是沒問題的
討厭爛貨2.0 wrote:不好意思...斷章取義無法構成侵害著作權行為喔!你真的要好好加油💪不能亂把法規套用在別人身上我直接教你一個可以定罪的方法!就是未來有車主在論壇或粉絲團Po的文章,上面有加上「未經同意,禁止轉載」等字樣,而有人未經允許就轉貼,這樣就是直接構成違反著作權!這樣作者直接提高是沒問題的 是在哈嘍~嗎?終於自己承認~1-之前都是「斷章取義」在惡意抹黑…2-之前在01公共論壇上的po重製圖都是從各個「私密社團」裡面未經原作者們的同意與授權就私自「改作」後再「公開展示」於01的「公共論壇」上面ps:對跟錯就給大家自由心證囉~(自己又心虛刪文了嗎?)
Daniel.C0555 wrote:為何你一再對納廠落井下石?果實-無辜納車車主車主已經夠無辜還要被納吹部隊傷口灑鹽 又再哈嘍嗎?您回文的邏輯我真的不了解要表達什麼?還有什麼叫「納吹部隊」請解釋清楚?
姓氏蛋蛋 wrote:保時捷應該提吿納智捷小編的盜圖行為 保廠是有這個資格啊~可是您現在的行為反而更有觸法疑慮哦~著作權法 第91-1條擅自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而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39樓的就躲了起來…換您們上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