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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 納智捷獲公平會"頒獎", 追toyota、賓士、BMW諸多國際大牌

國外廣告不實,車主會集體求償耶...


chewsun wrote:
今天公平會頒給納智捷...(恕刪)

flycode wrote:
還是很難懂耶...
圖利少量的個人計程車司機,搞這一套太累,也太難賺了!為了賺錢根本沒道理!

照理來說個人計程車司機,買的量少,應該價格較貴,
交通公司買的量大,卻比個人計程車司機買的還要貴?

難不成是為了使Toyota同一台車掛牌2次,讓每月登記掛牌數量增加的方法?
當然,重覆掛牌,就可號稱掛牌數量第一,騙騙其他買車的人! 照樣可以賺錢!


就跟跨區買賣一樣啊,不同地方的人或是不同公司的人有不一樣的販售價格,違反公平交易法,整件事情就這麼簡單,別亂扯甚麼掛牌兩次好不好?新車掛牌跟重新領牌又不是查不出來,最好這樣就可以計算兩次掛牌啦!
bulibi wrote:
就跟跨區買賣一樣啊,不同地方的人或是不同公司的人有不一樣的販售價格,違反公平交易法,整件事情就這麼簡單,別亂扯甚麼掛牌兩次好不好?新車掛牌跟重新領牌又不是查不出來,最好這樣就可以計算兩次掛牌啦!

公平會上面寫的就是Toyota一台車,掛2次牌,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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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個人或合作社之第三者以較低價格購車領牌後繳銷,再
轉回原屬交通公司重新領牌,增加時間、勞力及費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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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掛第2次車牌,除了增加行政費用之外,折舊已不止個人較低價格購車的2%了,
交通公司卻還肯用"新車價格"買這種新古車,怎麼看都沒道理!

公司買得比個人還貴,且車價差那麼多? 這件事真的不簡單! 且太離譜了!
除非個人或合作社跟Toyota買的新車,比交通公司還要便宜10~20%左右,交通公司才算有賺!
否則只差2%還搞這麼麻煩,降低車價殘值幹嘛?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哈哈哈,樓主大大這種比喻真是太幽默了

看來我的國產車不輸進口車勒

flycode wrote:
三、處新臺幣 300...(恕刪)


這樣會衝領牌數嗎?還是有什麼策略?
板上大大有人能說明一下嗎?

LoveTraveling wrote:
罰的錢到哪裡去了?...(恕刪)


罰這麼多!!!真是大刀!!!
話說B大點出我的疑問~~
罰的錢去哪了呢?!?!
能夠得到這樣的肯定真不錯

希望接下來也要繼續努力囉
話說~~

你傷的...踢他~~魔術小車鑽出一些美女的...

算不算是不實廣告?! 還是詐欺??!!

BTW, 台灣的公平法...只是"行政法"...也就是只有"行政罰"!!不會坐牢!!

國外的公平法...(一般熟知的 Anti-Trust),
1. 則是有民事訴訟的"賠償"...也是有大大提出的"集體訴訟"!(Class action),成立之後才有求償相關...漫長!!(可是成功後會根據損害求償, $$可能不少!)
~~可是"騙"你買了一部車...損害多少難計算!!
2. 刑事部份, 則是要坐牢的!!

簡言之...最中肯的...就是廠商花錢消災!!(負面行銷...也總是行銷過了!!)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當然要支持一下國產 LUXGEN GOGO

CNNWBT wrote:
這樣會衝領牌數嗎?還是有什麼策略?
板上大大有人能說明一下嗎?


這樣又不是衝領牌數,但就有人搞不懂我也不知道該說甚麼。

就算可以衝領牌數,那也不是公平會處罰的原因,公平會處罰的原因是 toyota 賣不同人有不同價格,而且禁止跨區買賣,違反公平交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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