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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一台合法的LUXGENMPV 交通部陳情連署訴求


888shen wrote:
拜託圖片跟實車一定有...(恕刪)


說的好輕鬆哦 請大大也拿個100萬出來買下它 然後認了吧

hsupolk wrote:
支持+1我不要改裝過...(恕刪)


可以買別的牌子呀~
車子本身就是合法上路,哪來不合法之說,頂多5年後驗車要把第三排椅子往前移,再加裝幾根桿子,平常上路根本沒問題,想不出事情真的有那麼嚴重嗎?講得好像天要塌下來一樣,又有多少車主會開超過5年,一堆車主我看不到5年就把車賣光了,難道納版沒別的事好聊了嗎?

林鏡頭 wrote:
你是消保官? 講的跟真的一樣
車子開了沒有幾萬也有幾千
就算租你也是要錢


不知你有沒有聽過"程序正義"的原則?

光是這四個字,就有機會讓Luxgen原價買回,且可提出懲罰性賠償!

做錯了盡快認錯補償止血才是王道,

講什麼藉口只是讓自己傷害更大吧!

是納智捷自己沒做好!
大大還真是有錢人~~
小弟我辛辛苦苦才可以存到~~
就算只是驗車問題~~難道車主要個"誠信"也錯了嗎?
更別說這算合法上路唷!!
~~睜眼說瞎話~~
8532316tang wrote:
車子本身就是合法上路...(恕刪)
誠信正義?在台灣找的到?講白一點就是要納牌賠錢,只要納牌肯賠錢,我看所有車主都不會再抗爭了,我就不信納牌如果用中古價買回,有多少車主會賣?再來如果真的不爽納牌的銷售手法應該去提告阿,這件事鬧得那麼久了,都還沒看到車主提告,要程序正義去法院告,請法院下令納牌停止販售MPV車款,因為它違法不能在路上開,為甚麼偏偏選擇向政府部門跟媒體投訴,一句話解釋"鬧得越大,錢才能要的更多",這就是最終目的,少來甚麼程序正義,一切都是為了錢~~~

8532316tang wrote:
車子本身就是合法上路...(恕刪)


頂多五年後把椅子移回不能坐人的位置, 加上會敲頭的橫桿再去驗車,
驗完應該還要再拆掉吧!!!
這是哪門子的"合法上路" ???

天不會塌下來, 做人沒誠信才值得討論
五年內要賣車, 原來MPV在你心目中這麼不堪, 多開幾年都不想嗎 ?
照你的論調...
以後MPV過五年的中古價可能會暴跌喔...
因為每年要移一次椅子+裝回橫桿
每天還要提心吊膽的上路
幫幫忙!

連程序正義都可以變成誠信正義?!

做些功課再來討論吧!

根本不懂程序正義的人,

竟然有勇氣大談台灣沒有程序正義耶!
是納智捷自己沒做好!
對阿!經過這件事"誠信"可能真的找不到了~~
至於選擇政府部門與媒體~~我想這可能是想到最快的辦法~~
至於直接提告~~抱歉我只是小市民~~不懂法律~~大大如果懂可以幫個忙嗎?
"提告"你現在看到的這篇才正要開始~~
我沒想過要錢耶!!我只想要合法繼續開MPV~~因為還真的沒這麼多錢再買一台~~
8532316tang wrote:
誠信正義?在台灣找的...(恕刪)
aerohero wrote:
不知你有沒有聽過"程...(恕刪)

有,但那不是這樣用的

現有法條既然限制不給改小客
不要繼續用車的車主,只有賣車退車一途
六年攤提還是用租金算
使用者付費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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