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大廚 wrote:
網路消息經過3人輾轉...(恕刪)
唉呦,這邊活過來啦?果然只會選擇性回答問題,反正不預期你能說得清楚五十萬輛客貨車都違規怎麼來的。
底下把人家原文引過來,
====
我問的結果是:
自己改==>不行
車廠提出並重審,重驗,補稅==>可以
====
注意到了嗎?這位仁兄自己去問,得到答案是:車廠提出重審、重驗、補稅就可以,自己去跟監理單位提不行,不知道你貼一個 FAQ 是想證明甚麼?甚至下方幾個連結還可以推翻這個說法(往下看就知道),除此之外 yrojtcbt 與 johnny1124 兩位網友已經說了,MPV 跟 CEO 都是用同一份文件送驗,沒道理 CEO 可以改 MPV 不能改,連車輛數目跟驗車日期都講出來了,相信要講這些東西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http://iluxge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5062&page=4&authorid=29800
為避免有人沒看就開始斷章取義,就順便再引用人家提到的:
http://www.thb.gov.tw/tm/menus/Discussing/thbtaketnl/DiscussDetail.aspx?key=27338
討論很長,懶得看的人直接搜尋署名 Gilbert 所發表的幾篇即可,特別是「交通部路政司 74.10.03 第三十五次公路監理座談會第十二項商定事項」:
國產各廠牌同類型汽車底盤打造廂式客車、貨車、客貨兩用車身,經交通部核定之車種發照後,車主擬變更車別或搭乘人數者,如符合道安規則規定,並在路政司核轉之車別型式範圍內,原則同意辦理變更(但型式代號不變)或繳銷重領,惟變更車別後涉及繳納較多貨物稅或應受公務車及客車不得使用2200CC柴油引擎之汽車之限制部份,應依各有關規定辦理。
腦內小劇場補完一下,稍微計算兩者差距,若要 luxgen 整個吃下去必須花十億(以一台平均補稅十萬計算),不如看準大部分人抱持小蝦米不與大鯨魚鬥心態,能減少多少損失就減少多少,代驗費用一次五百,自家要開一間代驗廠也不是問題,多的是原廠汽車保養廠兼代驗廠,費用左手出右手進,做點白工而已;罰單的話,除非監理單位跟警察硬起來,看到這台車就攔檢,違規就開單,不然怎樣也不會開單開到十億去,十萬我想都要偷笑了吧!假設這一萬台都開十五年,兩千萬左右可以打發一萬台違法車輛,跟花十億讓這一萬台合法,你是老闆會選哪個?當然啦以正義、依法行政與車主利益而言,花十億才是對的,出來跑總是要還的,雖然要他還很難。
但依目前所知是那智捷賣太好,所以被眼紅的同業檢舉,應該就是要有個這樣的廠牌才會讓其他車廠進步,賣車不是靠廣告,爛車可以賣到年年第一,好像台灣人都是傻瓜,所以我還是買了suv,如果把那牌的配備拿出來跟其它日系車比,就知道台灣人的福氣,所以雖然mpv件對他有影響,還是希望大家愛台灣一下(還是要愛日本,愛韓國呢?)汽車自主品牌的建立很辛苦,看韓國人如何挺自家人,所以再痛也是要忍一下.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