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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V車主在氣憤什麼??

給樓上的 johnchen1217

大廚黑你是手氣不好

如果你很在意我也可以解除

超級大廚 wrote:
給樓上的 johnc...(恕刪)

解除不解除是你的事
我在意的是
我在意的是你一直閃躲
所以•••

johnchen1217 wrote:
解除不解除是你的事
我在意的是
我在意的是你一直閃躲
所以•••



人家會黑你

就是怕了你

你一直點人家的死穴

要是不黑你

可能會被點到死

所以這位大大 你贏了!

有品牌+有誠信=好公司

有品牌+沒誠信=公司可以收一收了

車主不過要個誠信~~這有很難嗎?
vic45 wrote:
車主不過要個誠信~~這有很難嗎?


看起來是很難,
他們覺得簡單的事應該是拖、拖、拖,
先找人上各討論區寫一下消毒文,
再把這篇消毒文找電子媒體報導一次,
最後再找平面媒體(報紙)再報導一下消毒文,
最後大功告成,花點小錢就解決了,
反正台灣人好騙的很。

車子如果不耐用, 現在雖然有上萬台,

幾年內路上就看不到幾台了(還記得飛羚嗎),

納廠負責 mpv 車主一些可能衍生的費用,

用拖字訣混過去是目前的最佳解.

超級大廚 wrote:
網路消息經過3人輾轉...(恕刪)


唉呦,這邊活過來啦?果然只會選擇性回答問題,反正不預期你能說得清楚五十萬輛客貨車都違規怎麼來的。


底下把人家原文引過來,

====
我問的結果是:
自己改==>不行
車廠提出並重審,重驗,補稅==>可以
====

注意到了嗎?這位仁兄自己去問,得到答案是:車廠提出重審、重驗、補稅就可以,自己去跟監理單位提不行,不知道你貼一個 FAQ 是想證明甚麼?甚至下方幾個連結還可以推翻這個說法(往下看就知道),除此之外 yrojtcbt 與 johnny1124 兩位網友已經說了,MPV 跟 CEO 都是用同一份文件送驗,沒道理 CEO 可以改 MPV 不能改,連車輛數目跟驗車日期都講出來了,相信要講這些東西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http://iluxge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5062&page=4&authorid=29800

為避免有人沒看就開始斷章取義,就順便再引用人家提到的:

http://www.thb.gov.tw/tm/menus/Discussing/thbtaketnl/DiscussDetail.aspx?key=27338
討論很長,懶得看的人直接搜尋署名 Gilbert 所發表的幾篇即可,特別是「交通部路政司 74.10.03 第三十五次公路監理座談會第十二項商定事項」:
國產各廠牌同類型汽車底盤打造廂式客車、貨車、客貨兩用車身,經交通部核定之車種發照後,車主擬變更車別或搭乘人數者,如符合道安規則規定,並在路政司核轉之車別型式範圍內,原則同意辦理變更(但型式代號不變)或繳銷重領,惟變更車別後涉及繳納較多貨物稅或應受公務車及客車不得使用2200CC柴油引擎之汽車之限制部份,應依各有關規定辦理。

腦內小劇場補完一下,稍微計算兩者差距,若要 luxgen 整個吃下去必須花十億(以一台平均補稅十萬計算),不如看準大部分人抱持小蝦米不與大鯨魚鬥心態,能減少多少損失就減少多少,代驗費用一次五百,自家要開一間代驗廠也不是問題,多的是原廠汽車保養廠兼代驗廠,費用左手出右手進,做點白工而已;罰單的話,除非監理單位跟警察硬起來,看到這台車就攔檢,違規就開單,不然怎樣也不會開單開到十億去,十萬我想都要偷笑了吧!假設這一萬台都開十五年,兩千萬左右可以打發一萬台違法車輛,跟花十億讓這一萬台合法,你是老闆會選哪個?當然啦以正義、依法行政與車主利益而言,花十億才是對的,出來跑總是要還的,雖然要他還很難。
郭董說過: 大廠要告你侵權, 不會一開始就告,

等你開模接單投產後才下手, 讓你損失慘重.

這就是為何要等 mpv 已經賣出了一萬輛, 事情才爆開的原因.

裕隆也許十億閃得過, 商譽的損失是閃不掉的,
台灣人很可憐,日本牌情節這麼重,看廣告在買車,不知道有沒有看過車子漏油被抗議的事,還有爆衝到後來就不了了之,t牌好車很多可是在台灣賣的都.....,多多問計程車司機吧,其實台灣法規多如牛毛,可能大家都在犯法而不自知,簡單說,家裡裝潢和原來發照時不一樣都要向建管及消防申請室內裝修,不申請算犯法,請問多少人被罰款,除非有人檢舉,其實mpv也是一樣,目前其實都一樣在用,未來驗車會怎樣,都還未知.
但依目前所知是那智捷賣太好,所以被眼紅的同業檢舉,應該就是要有個這樣的廠牌才會讓其他車廠進步,賣車不是靠廣告,爛車可以賣到年年第一,好像台灣人都是傻瓜,所以我還是買了suv,如果把那牌的配備拿出來跟其它日系車比,就知道台灣人的福氣,所以雖然mpv件對他有影響,還是希望大家愛台灣一下(還是要愛日本,愛韓國呢?)汽車自主品牌的建立很辛苦,看韓國人如何挺自家人,所以再痛也是要忍一下.
ysjuen wrote:
台灣人很可憐,日本牌...(恕刪)


1.你覺得這樣挺納廠是「愛臺灣」是閣下的自由,但別人也完全有權力不這樣認為。

2.身為臺灣自有品牌,卻對臺灣消費者以欺瞞、隱匿的手段進行銷售,我會認為沒資格要求國人支持它。當然,你同不同意我管不著,也沒興趣知道,但閣下也改變不了我對這件事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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