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 BIKER 67 wrote:
BEE40和BEE41 根本就是同一人,
不要故意漏打幾個字啦,我說過了,我很窮,請不起律師,不會告你啦。
FREE BIKER 67 wrote:
現在自己
也自己招認了
要招認什麼?閣下在哪邊看到所謂的"自己也自己招認了"

FREE BIKER 67 wrote:
還在胡扯說是失手打錯,真的
令人看了啼笑皆非~
閣下都不會失手打錯字嗎?
FREE BIKER 67 wrote:
我想是不辦
自明的。

FREE BIKER 67 wrote:
原本以為是我眼花
看錯了,但再仔細一看,竟然其餘的80%,都在站務討論區
(資源回收區),也就是說你所發的每五篇文,就有四篇文會
被01網管給送進資源回收區
這個也很有趣,看看站務討論區裡面有哪些版唄。

80%的發文被丟資源回收區,難道還可以不被系統服務員停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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