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宜最惡砂石車 wrote:
你只想付少少的訴訟費
可是卻要求別人把龐大維修金反還
合理嗎?公平嗎?
賺多的人負責多,合理啊,公平啊
我又不像外廠有賺13萬5千元的凱子價維修費
你拿我跟外廠比,不是很奇怪嗎
要求護衛隊必須連帶賠償這什麼歪理?
既然你扯到XPRO2就是必須要求XPRO2他們直接償還
都沒叫納粉跟原廠護衛隊連帶責任了
你根本只想拖人下水罷了
我慫恿檢舉要負責,護衛隊慫恿去外廠,不也「本來」就要負責嗎?
你雙重標準太嚴重了
是不是根本就是跟外廠一夥的??
台灣發大財 wrote:
賺多的人負責多,合理...(恕刪)
北宜最惡砂石車 wrote:
這跟賺的人多負責多沒關西
你只是想拉人墊背
比例原則懂嗎?
若敗訴你甚至拍拍屁股走人就不關你的事
這叫負責??
還有啦
原廠護衛隊不都誇口說原廠早就處理好了
那麼原廠護衛隊難道就不用負責??
如果你要比照外廠護衛隊也必須負責
可以阿
若敗訴原廠護衛隊也必須連帶負責
台灣發大財 wrote:
比例原則就是賺多的負...(恕刪)
北宜最惡砂石車 wrote:
說過了沒有所為賺的多負責多
你單純是想拉人墊背
不想負責就早說嘛
你不斷慫恿車主去檢舉
你以為你負責的就那些??
若敗訴或失敗你給那些車主什麼?
你這行為就只是慫恿出事就拍拍屁股走人
說過了沒本事就別亂慫恿
不但開出不公平條件這種條件就只有不要臉的人才開的出來
那勝訴,外廠跟外廠護衛隊應該要負責賠修車錢
我則是敗訴負責行政成本
又在開這種不負責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