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財政金融委員會委員郭尚義強調,不只是旅行社,消費者刷卡買任何產品、享受任何服務,業者都不得加收手續費。因為根據去年修正的「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與「信用卡業務委員會所屬機構辦理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收單機構應嚴禁特約商店加收手續費,若銀行放任特約店收費,可依銀行法處五十萬到二百五十萬的罰鍰,最重可撤換銀行負責人。 至於特約商店若向消費者收取額外手續費,收單銀行得與特約商店解約,並公布於聯合徵信中心,同時六個月內所有銀行均不得與該特約商店簽約。 郭尚義強調,過去對不得加收手續費的規定,只停留在行政命令、道德勸說,從去年十月開始有法可罰,因此他呼籲收單銀行負起責任,主動稽核特約商店。尤其現在正值暑假旅遊旺季,就有不少民眾向消基會申訴刷卡購買機票,還被旅行社強收手續費,有鑑於此,消基會以消費者身分隨機向三十家旅行社調查,發現刷卡加收手續費的情形仍偏高。團費加收手續費者,有十七家業者,佔了五成七;機票加收手續費者有二十家,佔六成七,整體而言,有二十一家業者違反規定。刷卡收取手續費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