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gest King wrote:
零售商家給不給殺價是...(恕刪)
hughapple wrote:
廠商約束下他們自己下...(恕刪)
是違法的。
廠商間的聯合壟斷是更大的罪,友達、奇美、LG、三星、夏普等對液晶面板的聯合定價,
美國政府罰了幾十億美金,還沒有完呢,現在是經銷商在告他們。
友達這個笨蛋,三星都當窩裏反的内奸了,還在頑抗,結果罰的更重。
大概是在臺灣沒人管,不知道法律爲何,到國外去就吃大虧了。
現在大陸在查國外車廠的零件價格定價及約束價格。零件價格頓時驟降。
讓廠商之間、零售商之間相互廝殺,才是消費者之福,也才是公平競爭。
哪有說沒有差異的價格,消費者才不用傷腦筋的道理!!!
【聯合晚報╱記者盧沛樺/台北報導】
2012.06.20 03:06 pm
公平會緊盯國內物價,今對國內知名食品廠義美旗下企業祥美開鍘,以限制零售通路業者決定商品價格之自由,處以100萬元。
公平會主動調查發現,今年農曆春節前量販店以促銷價49元販售義美豆奶、糙米奶,祥美公司見狀,要求業者售價不得低於55元,否則立即暫緩正常供貨及配合促銷活動,各家業者收到電子郵件或口頭通知,均因憂心遭暫緩供貨,自3月起,無論超商、量販業的該項商品價格均維持在55元以上。
對此,義美否認公司曾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下游零售通路業者施壓,且強調集團底下的鮮乳與米豆奶皆有夏季與冬季價格,55元是夏季價格。義美表示,不滿公平會裁罰,會採取行政訴願,表達抗議。
公平會說,調查顯示目前包括北部超商、賣場,如大潤發、愛買、家樂福、全聯、惠康等,義美豆奶及糙米奶賣價均在55元以上。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出示祥美冷藏事業部於今年1月19日,致下游通路業者之電子郵件內容,證明義美確曾限制零售價格。他並說,夏季與冬季價格之別應只適用於鮮乳。
他也強調,價格調整屬業者職權,公平會並未干預,這次開罰主要是針對祥美約束下游通路商的轉售價格,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
同樣是涉嫌約束轉售價格,上周蘇打餅製造商中祥被開罰60萬元,本次祥美處以100萬元,孫立群表示,罰鍰金額高低是考量違法期間與市場規模。公平會就約束轉售價格開罰最高金額,是民國96年罰雀巢奶粉250萬元、必治妥奶粉400萬元。
Made in Germany wrote:
比較過後豐田與日產隨...(恕刪)
消息來自朋友(T牌業代)
我自已本身也只是疑惑~所以我才提出給個位參考!(我有打上聽說並不是證實...所以別誤會^^||)
不過N牌跟T牌確實是有給我優惠6~8萬不等...但...優惠反應在配備上...這是所謂的包裝手法嗎?
ENJOY HTC SENSE wrote:
你去7-11 全家 ...(恕刪)
這位大大...7-11跟全家能買那麼多嗎= =?
我到好市多最多一次肉品+日常用的+電視也不到10萬!!
怎麼能跟買車比呢@@!
雅客山莊 wrote:
想殺價想瘋了~~~ ...(恕刪)
並非想殺價想瘋了而是證實給家人看...家人總是認為納牌一定有殺價空間!!
當下的我在怎麼解釋解說都一樣!!所以發一偏文(當著家人面前)...直到現在他"她們"才心服口服!!
其實我並不怪家人(長輩)有那種想"凹"價的心態...畢竟是現金價無貸款!!
所以請各位息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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