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_chang_tw wrote:
我週一12/12在內...(恕刪)
樓主阿!! 車一領牌..那就屬於你的動產了...你錢還沒付清..當然要你簽切結阿!!
今天 車牌領了等於這部車已經到你名下...行照上有你的名子.沒有車主同意也沒辦法過戶...你今天耍賴不付錢不交車...那車廠怎辦?? 想把你賣掉也不是想把你拆掉也不是!!
如果你今天賣房子...對方只付一半的錢給你..你敢過戶給他嗎?
所以會要你簽切結保護車廠的權益...這樣你了解嗎?
jim_chang_tw wrote:
你的論點是沒錯,前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