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叫阿夢 wrote:
Aerohero感謝...(恕刪)
我不覺得用第幾台車來認定該給予什麼樣的延長保固.....
以目前的狀況看來, 2011年出廠車的確沒有看到往常的重大缺失問題,
所以個人認為, 若以車況出現重大問題的出廠車為主, 在那部車以前都該享有合理的延長保固!
假若日後又有車出現重大問題, 那延長保固必須再重新以上述規則計算.
我相信一定有人看到此會回應: 這算哪門子正義? 明明吃車廠夠夠!
我會說: 以目前納智捷的產品看來, 惟有這樣才能讓車廠對品質有所警惕!
也會反問: 難道, 你認為大家都希望自己買的車款不時出現重大問題, 而一再得到延長保固嗎?
車廠該對產品所造成的生命財產安全負責, 就是正義!
我想上面那句話應該是再簡單不過的原則吧?
SUV從開始交車迄今, 已將近一年了.........這一年來發生了多少事,
我想亂叫大哥(這樣好像怪怪的?!)應該都可以立即查到吧?
您想講比例原則問題, 我想說.....
如果說85%車子是有重大問題的可能(詳細數字我相信那智傑自己最清楚),
你覺得剩下15%車子沒有發生重大問題可能的車主, 不該質疑自己會不會也落入85%之中嗎?
今天若把那智捷換成BMW或Benz,
我想大家會比較信任車廠對產品的掌握程度........
就因為納智捷自己對品質的比例都無法完全掌握,
那眾多落入叢林的小白兔們(或者該說那智捷的小白鼠們),
不該針對原有不安都尚未消除時, 還出現個看似要我們花錢才能消災的辦法,(真能消災嗎?)
感到無比的憤怒與不滿嗎?
我不覺得此案適合用比例原則來看待
總歸一句, 還是
是那智捷自己沒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