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0919022554 wrote:
又一篇口水文,請問樓...(恕刪)
要收購回去算是負責任的作法沒錯呀...錯的是脫下褲子後放了個屁(排除條款)
aron.yang wrote:
Wow, 我國中時代的車.
那個年頭看到時真是TMD驚豔.
說實在的, 做自有品牌汽車是個大投資, 非常大的投資.
賺十年的錢才夠玩一次, 今天有個企業敢拿錢出來投入, 帶起這一大串週邊,
而不是安逸的賺代理, 炒房產, 就已經夠令人閉嘴.
東西做不好是該罵, 但是"罵"跟"酸"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情緒.
"酸"只突顯了這個人沒出息, 標準出張嘴流口水的窩囊廢.
難怪老是被韓國人欺負.
要酸, 請去酸炒地皮, 賺不了外匯只能吸國人血的國泰, 富邦, 遠雄, 新光..
搞代理的泛德, 太古..
或者是, 自己去搞個品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