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廣告的主軸就是「彰顯大器」!
若以此意念出發,確實傳達得相當明確,也確實有那種感覺。
但就如同lin8810大大:.....廣告中的車牌號碼 LXG 99999 真的有點俗, 很不搭....
真的壞了那麼一點感覺。
Lugen SUV從一開始就是標榜「大」,除了排氣量、增壓bar數外,真的確實是大。
廣告有時很難在短短時間內傳達任何想傳達車子的特性,
既然如此,觀看的感覺就很重要了。
或許是受太多人說成是電子花車,太俗。也因此想走高格調的歐風剪影,但卻隱隱約約有一些
Lexus RX系列的影子在裏頭。
http://mymedia.yam.com/m/460525
Lexus RX330剛導入導航那個到處有人指路,尤其那群可愛的小朋友,
一直到現在我還在回憶那片段。
http://mymedia.yam.com/m/140147
總之Lexus有那麼一點點輕鬆愉快,讓人想親近,Luxgen有點孤獨,
這和Lugen MPV上市來的全家溫馨有一點點不太連貫,
畢竟Luxgen SUV還是家庭取向較多,而非個人用車。
johnnycc wrote:
哈哈,因為廣告公司不太有創意
且廣告公司同時承接裕隆日產、納智捷還有Tobe三個品牌
所以Teana用過的景,很自然救被收到SUV的景用...
且最近的兩支廣告不也都被網友踢爆分別仿效自冰島女歌手碧玉與另一位男歌手米卡的MV了嗎
NISSAN的廣告公司有好幾家,他們的廣告公司是依照車款分的
比方TEANA、TIIDA、LIVINA的廣告公司都不同
LUXGEN與tobe的廣告公司又是不同一家,所以別搞混囉
至於說道廣告抄襲,先前機器人已經被大家幹到體無完膚了
但這個很難有個標準來斷定抄襲與否
人的腦袋能想出來的東西說真的都差不到哪去
但有時會因為看到某個東西觸發靈感
所以可能在某個元素會很相似
不然設計汽車、電腦、電視的,不通通都算抄來抄去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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