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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LUXGEN的一封公開信

still waiting.....
聽說現三義所有人都去做小車去了.......
年底貨物稅的關係,瘋狂接單中...
你是來亂的嗎?還沒接單哪來的瘋狂做小車,別說一些有的沒有的,小心被人家檢舉
買買都買
官網的留言版我也留過好幾次

根本一次都沒回我
沒有互動算什麼留言版...沒有互動怎麼進步

想到這個留言版我就氣!
把消費者當免費智囊團啊= =
TIDA ,LAVINA,BLUEBIRD 接了很多很多單了.........
nikon0502 wrote:
still wait...(恕刪)



這不是事實,這不是事實

三義廠作小車跟裝配luxgen mpv 不同一個工場喔!!
講這個有點無聊....無須爭論
相信的就相信

反正我7月訂的,到現在還沒拿到車就對了......不滿中
尊敬的LUXGEN .......... 這是大陸人的用法耶~~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Beny0225 wrote:
尊敬的LUXGEN ...(恕刪)


依照我自己的經驗,消保官是個衙門,是行政裁罰,基本上商人都跟行政單位有良好的關係。
消保官也是吃公家飯的,很難有施展的地方,這樣是沒有效率的。
走法院其實是一個可以參考的選擇。



我轉貼一下刑法的詐欺背信罪相關條文給你參考。
假如你的業代觸犯的是刑法,這是要關的,屬於犯罪!
因為你的狀況似乎業代觸犯的是下面這條。當然細節找法律相關人員諮商。
這是刑法條文,損失上面還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第342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22)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156) 行政函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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