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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黑納智捷n7-歡迎納智捷來告

被告不要怕嘿

到庭跟檢察官說,你沒有要妨礙任何人名譽的意思

你只是單純認為職業駕駛應該要巴拉巴拉什麼的就好,但你絕對沒有要侮辱或妨礙他人名譽

既然PO上01上來了,就是可受公評之事,你只是單純發表個人意見這樣

你不用在這邊道歉,因為道歉也沒用,已經提告了,你就得去警局作筆錄

做完筆錄等通知開庭去跟檢察官說明一下即可

----------- 分隔線

台灣告人的成本很低,我個人覺得真的得司法改革

否則為了網路一堆小事告來告去,會累死台灣的檢察官跟法官

最後發表一下個人意見

車子壞掉找原廠開刀才是,不要找01網友啦,沒必要
david8977

車壞或是有問題本來就是找車廠,但樓主PO個文也在哪邊嘴秋到離譜,這種人不被告只是沒遇到而已! 講真的這種檢察官開個偵查庭沒問題八九不離十就不起訴,但沒上過法院的人走這一遭以後上網就不大亂說話了!

2025-08-12 17:39
灑yan

WD40噴碟盤?[茶]

2025-08-16 16:25
MdfkR wrote:
timkua...(恕刪)


沒要聲援,只是說n7爛。
也沒被摸頭,修車6萬多,照維修單支付。
Ronniekuo wrote:
被告不要怕嘿...(恕刪)


太多酸民以為在網路後面敲鍵盤不用負責。
告成本不高,跑地檢署,法院成本才高。
沒人想浪費時間。
Ronniekuo wrote:
被告不要怕嘿...(恕刪)


說我絕對不是雞腿換的,是豬腳換的。

唷!原來現在政府是這樣?
Ronniekuo wrote:
被告不要怕嘿...(恕刪)


可受公評是針對車。
而不是說我絕對不是雞腿換駕照,是豬腳換的。
要了解什麼是可受公評。
破.破.破許男

沒錯

2025-08-11 18:22
david8977

你提告是對的,光是沒上過法院去一次就讓他們體會到,什麼叫飯能多吃,話不能亂講這種道理,支持!

2025-08-12 17:40
一堆講話不負責的,這次踢到鐵板了,給樓主一個讚!
來黑名單樓主 人家說的內容還好吧 這麼不堪一擊
支持提告,支持給原廠6萬

下一台買啥車,讓其他廠商知道一下
timkuan wrote:
我等納智捷告我,不是要告網友,不要以為網路發言可以隨便講。
提告妨害名譽。


好久沒有在01看到這麼有行動力的樓主
給你五分!


一個也曾經在這裡回文被告的網友留
破.破.破許男

這樣的留言會達到妨礙名譽的情況嗎?我是不懂啦!

2025-08-11 18:21
love5804760

提告是權力 而警察須主動偵辦 然後提交到檢察官那關 他才是決定上法院還是調解還是不成立 如果案件太遠 可以提訴回被告所在地檢察庭

2025-08-11 20:54
原來納黑都這樣行動派啊,加油樓主,我精神上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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