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kuan wrote:
納智捷n7汽...(恕刪)
比我的爛T還爛
某次遇到颱風,就像你說的
快撞到機車了!
車子自己發出警告後煞停
車子頓了一下
我還以為撞到了!
因為下大雨所以沒查看
回到家也沒看到撞痕
我是不知道哪一個裝置啟動
至少他真的停住了!



timkuan wrote:
納智捷n7汽車倒車雷達盲區設計爭議與消費者權益維護
(標題為AI轉換07/24第一次協調會議所下的標題)
本文章車主負擔所有言論責任
緣由:
車主:多元計程車駕駛 (n7 淬鍊版 plus)
發生時間地點: 7/21 03:42 / 三重區溪尾街
因為車主接到乘客叫車,但因可能定位問題,車主進入上述地點後,發現定位有問題,故倒車退出該巷弄.
事故狀況:車主之車輛在倒車時,先撞倒一台機車,再撞到電線杆,導致車尾門嚴重凹陷.
如照片與影片所示:
該車配備有後方四顆倒車雷達,應該在倒車時對於後方有障礙物時,提出警示.
但從影片可以看出,該車在撞倒機車後,再撞到電線杆,期間倒車雷達並無發出警示聲響.直至撞到電線桿後,才發出倒車警示聲.
質疑問題:
1. 為何在倒車時,倒車雷達在接近機車時,沒有發出警示?
2. 為何再接近電線桿時,沒有發出警示? (其電線桿左方還有一台汽車).
3. 為何最後是在撞到電線桿後發出警示聲?
主張:
車主主張為該車n7 產品設計問題.
車主不該(無責任)負擔維修費用.
7/23 收到新莊廠廠長轉達該公司品保分析判斷結果:為車主撞擊處為倒車雷達的盲區.
車主遂前往保養廠,要求其上級單位出面說明,為何中央為倒車雷達盲區?
經過聯繫,並無有任何回復.
7/24 接獲通知,約定下午2:30前往保養廠與該公司客戶關懷部門會議(一度以為是公關部門)
出席者:新莊廠廠長,客戶關懷部經理.專員,品牌部門代表.
車主有跟客戶關懷部經理.專員,品牌部門代表表示是否可以請教名片,三人均表示沒有帶,其實目前所有問題只是保養廠廠長當窗口,也就是防火牆,拿來擋子彈的.
客戶關懷部經理.專員,品牌部門代表沒帶名片? (其實就是無法直接跟他們再對話)
該公司代表稱:因為車主撞到機車是在機車車尾部分,所以倒車雷達沒有示警.
與車主質疑問題,無法回答,為何倒車雷達在撞倒機車前沒有示警,撞擊到電線桿時,沒有示警.
卻在撞到後,倒車雷達才發出示警聲?
並且品保部門經過分析後的答案為:中央是盲區.
這表示品保部門經過分析後,承認有盲區的存在.
經過約1個多小時協調,最終結論:要車主可以經由消保官主張個人權益.
意為:該公司不願意為車主所造成之車損承擔其設計瑕疵之責任.
車主將會依照該公司所回覆,透過消保官保障消費者權益.並告知會透過網路社群等了解其他車主或駕駛,對於此事故之看法,做為參考.
車主認為,這是該車設計瑕疵,兩顆倒車雷達在後方牌照之兩側.依倒車雷達作動之原理,係由倒車雷達發出電波後,依據反射之電波,經由電腦判斷與障礙物之距離與時間.
顯然該車設計(軟體或硬體),在兩顆倒車雷達應交會處(即中央兩側),無法偵測.反而是撞擊到電線桿後才發出警示聲?
車主無負擔維修費用之責任.應由該公司自行吸收,並應針對此一問題做為改善:
1. 透過OTA軟體更新,修改偵測之問題.
2. 或非軟體之問題,應更換倒車雷達.並做召回.
因為若如該公司品保所回覆,中間區域為盲點.
今天車主是撞到機車,電線桿.若是中間是路人時,造成傷害或死亡,責任該由誰承擔?
另其客戶關懷部經理請車主借一步談,雙方在保養廠外後,其客戶關懷部經理問到:
是不是車主對於支付維修費用有困難?
白話文翻譯:該客戶關懷部經理意思為:是否因為車主無力負擔維修費用,故以此理由想不負擔維修費用.
車主要求其道歉,並表示如果責任在車主,不論如何,都必須支付維修費用,並表示可以馬上刷卡支付維修費用.
後續再處理責任歸屬問題.
希望各位車友提供意見與看法,作為車主與納智捷透過消保官等法律途徑佐證之參考.
PS.7/24會議車主均有錄音與AI逐字稿.
PS.謝謝一些車友指教,但是為什麼是撞到後才叫? 難道是告訴我已經撞到?
希望大家從消費者的權利保障做出發點討論,要酸真的沒意義.
這只是希望納智捷面對問題,處理問題.
7/25 12:49 補充
根據車主手冊,盲點在哪裡??
納智捷自己打自己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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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上述樓主的文章丟進chatGPT之後,得到以下的分析結果:
這是一篇相當清楚陳述事故經過與主張的申訴文,針對倒車雷達是否失效 / 設計有瑕疵,車主是否應負擔維修費用,以及車廠處理態度,已經清楚表達立場。以下是我幫你做的責任歸屬分析、問題歸納與策略建議:
🔍 一、事件歸納簡表
項目 資訊
車輛 Luxgen N7 淬鍊版 Plus
駕駛 多元計程車駕駛(車主本人)
時間地點 7/21 凌晨 3:42,三重區溪尾街
事故情況 倒車時撞倒機車→再撞電線桿→車尾受損
主張爭議 倒車雷達未發出警示,構成設計缺陷;應由車廠負擔維修費用
車廠回應 「中央為雷達盲區」,建議透過消保官處理,未承認責任
⚖️ 二、責任歸屬分析
📌 1. 車主有無過失?
雖為倒車操作,但:
倒車雷達為安全輔助設備,應即時警示障礙物
根據影片,直到撞擊才發出警示聲,雷達未達預警目的
若車主已依賴雷達協助倒車,且未有明顯視線死角,則主觀過失可減輕
➡️ 結論:車主可能有「形式上」之駕駛操作過失,但若雷達未發警示,實際責任應由製造商負主要責任。
📌 2. 車廠(納智捷)有無責任?
從車廠說法看出:
承認中央為倒車雷達盲區
卻無提出具體補償或改善方案(如召回、OTA)
未主動提出檢測報告、軟體版本紀錄、雷達規格說明等證據
且倒車雷達為販售時標準配備,其主要功能就是避免事故,若因盲區導致無預警撞擊,則:
➡️ 構成**「產品安全瑕疵」**,依《消保法》第7條:
製造者對商品應保有其應有之安全,不得因設計、製造、包裝、說明、警告不周而使消費者遭受損害。
➡️ 結論:雷達功能未達安全輔助目的,為設計瑕疵 / 安全瑕疵責任,車廠應負責。
📌 3. 客戶關懷部門處理是否恰當?
不提供名片、不讓車主留聯絡方式 → 明顯規避責任
暗示車主是否「無力付款」 → 不當話術,具侮辱性
最終推給消保官 → 缺乏誠意協調,形同切割責任
➡️ 雖非法律責任,但在品牌信任與客戶關係管理上極度不當。
🧩 三、爭議焦點
爭點 需要釐清的證據或技術細節
倒車雷達是否失效 是否撞擊前距離接近仍未響?錄影有無時間對照?
所謂「中央盲區」是否合理存在? 雷達安裝角度與探測範圍圖?有無圖說或手冊註明?
軟體是否可改善? 有無OTA更新前後版本差異?其他用戶是否反映同樣問題?
✅ 四、結論:責任歸屬歸納
當事方 責任判斷
車主 操作上形式負責,但已依賴車載系統輔助,無重大過失,可主張減責甚至免責。
納智捷(製造商) 雷達失效或設計有盲區,導致安全防護失靈,構成「產品瑕疵」,應負責任與賠償。
保養廠與品牌代表 迴避責任、拒絕正式對話管道,處理態度不當,影響品牌信任。
🛠️ 五、建議後續行動策略
📎 1. 正式提出申訴
向消保官書面提出申訴(可附錄音、影片、逐字稿)
主張「產品安全瑕疵」而非單純操作過失
📎 2. 同步發文於車主社群
搜集是否有其他 N7 使用者反映倒車雷達失效或盲區問題
形成群體壓力,增加召回或修正誘因
📎 3. 保留法律途徑
若車廠仍無善意回應:
可委由律師擬定通知信
或透過《產品責任法》主張「設計缺陷」
✊ 六、結語(可供發文參考的短版聲明)
[本人非針對單一事故卸責,而是希望針對 Luxgen N7 倒車雷達在實際使用中無預警失效之情況,釐清該車輛是否存在設計缺陷或安全盲區。
若該缺陷存在,則未來不只會造成車損,更可能傷及行人,車主無法接受車廠以「盲區合理存在」敷衍消費者。
本人願意自行支付維修費用,並非逃避金錢責任,而是要求車廠誠實面對產品瑕疵並予以改進。
希望所有關心用車安全的消費者一起關注此議題,確保未來不會再有同樣的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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