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謝舍 wrote:感覺樓主會花上不少時...(恕刪) 這幾天回台灣沒事幹。反正這種小事,委託給律師就好了,自己又不用出庭。公然侮辱是告訴乃論。對於嘴賤的人,處罰最多也就是緩刑或是拘役可以易科罰金。沒和解的必要。
hot635241 wrote:單純卡一下位置看熱鬧...(恕刪) 去看下刑法賭博罪的構成要件吧!賭博罪構成要件有:(1)須有賭博行為;(2)須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 出入之場所賭博;(3)賭博者須為財物。本人po的內容,和賭博八竿子打不著
Irish Coffee worte:這幾天回台灣沒事幹。...(恕刪) 支持你提告!這些養的網路寫手真的蠻無恥的,造謠抹黑無一不來;LXG會敗到一踏塗地這些人推波助瀾也是幫兇之一。另外01的風氣敗壞也是這些人害的,老是貼一下沒營養的文章,搞不好這些網軍根本連台四輪汽車都沒有哩!
flyone__150 worte:支持你提告!這些養的...(恕刪) 剛剛和家人在吃火鍋時,已經將連結發給律師了。和律師討論內容如下:網路公然侮辱內容如下: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44&t=5868474&p=1#74277575告訴人:Irish Coffee(本人)被告:ATM不能辨識身分Mobile01是email和手機註冊處罰以緩刑或易科罰金為結果已要求對方道歉,對方拒絕不接受提告後和解!全權委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