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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 納智捷獲公平會"頒獎", 追toyota、賓士、BMW諸多國際大牌

恭喜各大廠獲獎.

真是比李安得獎還更利害.

佩服佩服~~~~欽敬欽敬~~~

啦匠就是未來~~~~讚啦.當然也跟其他獲獎的說聲讚啦.
台灣也獲獎實在不容易.終於有一樣能跟國外廠牌一較高下的榮殊.
台灣之光加油~~~~~~~~~~~~~~

各位千萬支持國貨喔~~~~~~~~~~~~~~~
喜歡台灣人的愛呆完個性~~~~~~~~棒啦~~~~~~~~~
沒你們台灣如何活????謝謝大家.謝謝~~~~~~~~~~

Pachilla wrote:
原來在歹丸,騙越大的...(恕刪)


公平會也是抓這點,賣越好的罰越重
撇開品牌,這種行銷廣告取巧的,
(X的,最好是下邊小字+出現時間,可以有人第一次看就看清楚看完)
本來就是該罰!!!!!!!
而且Luxgen被罰的這點,也是諸多Luxgen車主切身相關的
--- 則規區論討守遵意同並過讀閱已我, 則規區論討視檢裡這按, 能功言引解瞭裡這按 --- ~~~
chewsun wrote:
luxgen會加油的...(恕刪)

我知道它會加油.耗油高是大家都知道.
它一定比其他車更加得勤加油是一>絕對肯定的.

chewsun wrote:
今天公平會頒給納智捷...(恕刪)




LUXGEN





‧°∴°☆﹒°☆﹒﹒‧°∴°﹒☆°∴°☆﹒﹒. °.﹒‧°∴°☆‧°∴°﹒☆ ☆°.﹒‧°∴°☆°
"如實車實際量測確認有未達1立方公尺以上載貨空間者,亦不符交通部小客貨兩用車之規定,且查廣告所顯示之汽車狀態足對乘員之安全性造成損害."

以後 LUXGEN MPV 出車禍, 造成第三排成員受傷, 保險公司就有條文可以發揮了.
應該是照銷售量裁罰的吧

賣得少所以也罰的不痛不癢

公平會雖然開罰了,但卻無法解決事情的根本

希望其他單位也趕快醒醒吧
chewsun wrote:
今天公平會頒給納智捷廣告不實 公平會努力在工作 (鼓掌)
前一陣子處理超商咖啡漲價罰了統一巨款雖然被平反打臉 (窘)
還好處理toyota油耗廣告不實板回一成 (讚)
目前各個大廠幾乎都在力爭獲得這個判決
榜上提名好似行銷人員的金馬獎(?) 是種創意的展現 (大誤)

目前戰績
toyota
http://goo.gl/1kw3y


三、處新臺幣 300 萬元罰鍰。
事 實
一、本案緣由:台北市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下稱檢舉人)
來函檢舉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被處分人)為所屬之
經銷商北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北都汽車)、國都汽車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都汽車)劃定特定之銷售區域,限制
其交易相對人僅能在特定區域內進行交易,並對同為計程
車業者之個人、合作社與交通公司給予差別待遇,涉有違
反公平交易法規定,略以:
(一)被處分人經銷商給予個人車行或合作社之駕駛人車價均少
於交通公司之購買價約2%,致交通公司駕駛購車時,會假
以個人或合作社之第三者以較低價格購車領牌後繳銷,再
轉回原屬交通公司重新領牌,增加時間、勞力及費用,被
1
2
處分人為不正當的差別待遇,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19 條
第 2 款之規定。
====

看了半天,有點看不太懂...這是和泰汽車把銷售數量增加的方法嗎?
個人小黃掛牌了後,繳銷,再由車行重新掛牌 = 同一台車掛牌數量2次!=Toyota銷售量增加?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T罰太輕了

應該是賣幾台罰幾台....
000000000000
廣告不實,對消費費者換句話說,是不是就是商家對買家進行詐欺呢?那是不是有牽扯到另外法律層面呢?
那是不是買家可以對賣家提出詐欺告訴了,有請版上法律達人釋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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