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8415005 wrote:前幾天自備機油去桃園大興西路做一千公理定保,接待專員亮出六年六大系統保固需使用原廠機油契約書,逼得我乖乖使用原廠機油。 其實這樣是違反公平交易法的,只是看你有沒有時間跟他玩罷了!我個人是認為都已經有前例還這樣恐嚇消費者不給保固蠻糟糕的。原廠只能規範機油等級與認證,消費者在市場上買到符合的他牌正品機油就 OK(最好有進出口證明之類的文件),原廠沒有資格規範消費者只能用原廠機油財保固。公平交易委員會導正案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353613&p=1一、關於機車業者限定車主應使用特定廠牌機油之適法性,經本會八十五年一月三日第二二一次委員會議決議如次:機車業者限定車主使用指定潤滑油之行為,若係基於機械潤滑原理,限定使用具公信機構認證合格之各種級數,規格潤滑行為,得屬具正當理由,尚無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範之虞。惟若係限定特定廠牌潤滑油,違反即取消保證(保固)責任,或保證(保固)責任的免責範圍過當,均已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第六款有關搭售或第二十四條影響交易序之顥失公平行為規範,惟考量各機車業者限定車主應使用特定廠牌機油之行為為業內普遍既存之現象,爰採行業導正之方式辦理。藍字部分說明可限定規格,紅字部分說明不可限制品牌。日產車主的反擊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3&t=1606703&p=1福特車主的反擊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1914501&p=1
Tortoise25 wrote:車廠不得規定"不准使用自備機油"相關資料如下:...(恕刪) 大哥,你提供的法條是對的,但別忘了你是活在台灣,而且不是每個人都跟你一樣那麼懂法律的。台灣假機油案例那麼多,只要原廠委任律師要消費者提出證明自備機油不是假機油,此時消費者就掛囉(消費者往往只能提供購買收據或發票,但購買收據或發票並不能代表所購買機油是非假機油,除非有辦法提供當初購買機油的"有效"保存樣本)。法律條文是死的,但別忘了,車廠的委任律師卻能讓死的變成活的。良心建議,保固內就給原廠賺,過了保固,用啥油都行,就當買保險心情會比較過的去。P.S. 有人私訊來要我不要講太多,但有差嗎?只要這條就吃定消費者。但別忘了,有一天我們也會是消費者。
站在車廠的立場,的確是不能讓你自備機油還給保固車廠怎麼知道你帶的不是假油,你要先提出證明這幾罐不是假油,並不是提出發票就可以了萬一機油也出現千面人事件怎麼處理?原廠機油不會比自備機油的品質差太多,頂多貴些,而且有原廠幫你把關,保固期內還是回原廠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