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車廠/政府可以訂一個 Lemon Car 規則嗎???車子無法 100% 出廠都是好的, 但是看來看去.......很多爭執就是消費者 vs 車廠認知態度不一.......維修到太誇張的.....消費者希望換車, 車廠就是持著沒有 Lemon Car條款, 堅持不換車.......紛爭就這樣產生了, 漸漸的消費者只好自己擴大事件爭取了!!!美國Lemon Car 條款.....18個月內有下列問題出現就是 Lemon Car了1. 嚴重瑕疵兩次.........嚴重瑕疵的認定可能就會有爭議^-^2. 同一瑕疵修理四次...........修四次還不ok.....再修10次也是一樣3. 累積修理天數達 30天可以看到......18個月的時間, 東壞西壞要到進廠30次.......這輛車還算品質好的車嗎???ps: 上面說的只壞大燈+手把就要求退車, 當然是過分一點.......但是......明文禁止消費者再次購買同牌子的車 .... 這對車廠來說就真的 吃人夠夠 了! 要尊重消費者的自由意志!!!
消遣文章。是我,一定不踫這款車子。若沒張亮眼睛,不小心遇上了,管它是那家的車子,當然希望全身而退。就像醫院連絡病人說:對不起,我們遺忘了一把手術刀在你的肚子內,短時間是不會有生命危險,但還是希望你能回來檢查一下。一輛車有那麼多問題存在,我很佩服買主的心臟很強,"修一修就好",還要很感謝售後服務佳?!
g8903051 wrote:說句心裡話..如果有人要拿一千萬跟我買尊嚴 我願意賣他!!!!(恕刪) 我看了回答真的三條線, 真的做得到再說喔~~如果有人出一千萬給你叫你出賣尊嚴, 去他家做1年的狗, 每天出去牽狗溜搭不知道你肯不肯呢?
本人也是做生意的,曾經遇過一個客人,就今天買了支手錶,明天要跟你退,理由是鏡面破損,天呀!這種東西明明就是自己去搞壞的,硬要推給店家,連祖宗18代都給你罵下去,還嗆我說:晚上回家小心點,我老公在你對面作維事的,最後咧,不想跟他吵了,鬧了大概1個半鐘頭吧,退給他錢,也沒多少,就幾百元,唉後來跟岳父大人討論的結果,就有些人天生沒擔當,明明自己搞壞的東西,就是不肯承認,只會一昧的推給別人本人也曾經做過汽車鈑金共達5年的時間,這種東西壞的的原因就那幾種,要是真的是原廠的問題,頂多就是良率的問題,也不需要搞成這樣子吧只能說台灣人老是有種心態,花錢就是老大,做生意的人只能忍氣吞聲不過真的是這樣嗎?學校學的是這樣嗎?大家彼此相互尊重,社會不是能更加的合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