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熄火進廠第29天...熄火報告出爐了!

親戚前幾天也想買這台,跟他說了品質狀況後...不考慮了
一整個就是誇張,第一次看到買百萬的車要提心吊膽成這樣...
算我不愛台灣吧= =
轉錄一下消保法令...原文

第十二條:
(品質擔保) 出賣人應擔保買賣標的物符合交車時之環保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標準,車 輛未達規定標準而能改善者,買受人得訂定相當期限催告出賣人改善,逾期未改善或不能改善者,買受人得解 除契約,請求返還已給付之價金,及自受領日起至返還日止,依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如有其他損害,並得請 求賠償。
說明:
有關汽車之環保標準,係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頒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辦理。排放標準施行日 期以後出廠之國產車及裝船之進口車須達該標準。

第十三條:
(因標的物重大瑕疵之解約或更換新車) 本買賣標的物有下列情事之一,經雙方同意之專業機構(       )鑑定證實係因機件瑕疵所致,非因使用者之故意或過失所致者,出賣人除應負擔鑑定費用外,並應依買受人之請求更換同型新車予買受人:或解除契約、請求退還已付之價金及自受領日起至返還日止依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
一. 交車後   日之內,於行駛中煞車失靈,經送出賣人檢修二次而未修復者。
二. 交車後   日之內,於行駛中突然起火燃燒者。
三. 交車後   日之內,於行駛中突然熄火故障,經送出賣人檢修二次而未修復者。
四. 交車後   日之內,於排檔時發生暴衝者。
五. 交車後   日之內,於行駛中引擎溫度升高至極限,經送出賣人檢修二次而未修復者。
六. 其他重大瑕疵,有危害生命安全或身體健康之虞,經送出賣人檢修二次而未修復者。
說明:


日數部份應由廠商與消費者自行約定,以提供自由市場之競爭。
此等情形有可能由出賣人輕易修復,宜給予出賣人修復之機會。
本條不排除出賣人依本契約約定及法律規定應負之其他責任。
經鑑定證實係因機件瑕疵所致,非因使用者之故意或過失所致者,鑑定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若無本條 所列瑕疵者,其鑑定費用應由買受人負擔。
進廠第24天..........等待報告中+收 集熄火案例中

阿福仔仔 wrote:
三. 交車後   日之內,於行駛中突然熄火故障,經送出賣人檢修二次而未修復者。


問題是他沒有訂下維修時間
他修300天也可以啊~~~

achin9899 wrote:
進廠第24天.......(恕刪)


阿欽大

您想太多了

在LUXGEN出現問題前

同一集團的熊貓車

時間比現在還久

有出報告嗎??

這是小弟家中買過5台裕隆集團車的經驗

一切都是個案

BBDan wrote:
阿欽大您想太多了在L...(恕刪)


如果他們結論是個案也無所謂
就算官方拿不出報告也沒關係
到時候自然就會有民間版的報告出爐
保證納智捷銷售長紅
......月底見真章......
martial wrote:
achin9899 大哥 :
你真的是這二天才上01 的嗎 ?
還是你是他牌業代 ? ...(恕刪)


你少無聊了!
你對LUXEGEN的標準和對某牌,還差真多!
人都有立場,本來無所謂,
但胡亂猜測指控有何意義?
還有啊! 說錯了要更正或道歉! 胡亂給你扣個帽子當作沒事!??
台灣車子出問題
幾乎都嘛說是個案
明明同一款車
在CLUB上看到許多相同問題進廠
車廠還是說別人都沒這問題
你這是個案
不過許多車主遇到問題
卻選擇賣掉車子
而不去跟車廠爭取權益
才是更大的問題
martial wrote:
achin9899 ...(恕刪)


哈哈...笑死人了....想要囧別人...結果囧到自己...

以後01要規定,剛註冊不滿3個月,不能發文嗎? 省得您每次看到人家發文,就要點
進去檢查人家是什麼時候註冊的.. 還有講錯都不用出來說個對不起嗎? 有點擔當...好嗎?

阿欽大加油...我已訂...但交不交車,就看luxgen這次的回應了...

要等到

"海枯石爛 天長地久"

(真同情這些買Luxbe Togen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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