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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智捷門把掉落協調過程

如果照版主這個觀念!!
我看一輩子都不用買房子了,
房價應該隨便都比車子還高吧!!
如果一點瑕疵,不會影響到安全,都必須要買回的話
那是不是房子一點磁磚裂掉,可以無限上綱說建築結構品管有問題
風一吹就會倒掉,要建商買回

如果你發現房子門把,脫落,是不是可以無限上綱說我買一間一千多萬的房子
,萬一小偷近來獲通緝犯近來,會影響到我身家安全,要求建商換房子
或原價買回

權力是要爭取沒錯,但也須有比例原則,況且車廠是以誇張的比例進行買回
這跟自尊有什關係,如果這自尊都會覺得受到傷害
版主的抗壓性也太差了吧!!

這個社會真的病了!!

morpheuschen wrote:
如果照版主這個觀念!...(恕刪)

這個好笑

g8903051 wrote:
我是做網頁設計的好奇...(恕刪)


但是大大會拿出內文有"永遠不做你生意"的協議書請對方簽嗎?? L廠當然有權利不做樓主生意, 但拿個協議書出來擺明就是要羞辱人

支持樓主 + 1
佛爭一柱香, 人爭一口氣.


公然辱罵他人都要吃上官司了,
這種條款不也該一樣?


我有開一篇比較完整的說明在另外一篇

談判從原本的退車+3萬
變成後來的不退車+??
是不是目前真正的車主,跟小叔本人的意見也不合了呢?
為什麼號稱很爛的車,真正的車主楊大嫂卻想留車繼續開?

從頭到尾,最活躍的就是幫忙處理事情這位車主的小叔 --> 弄白布條、上電視...
有趣的是協議書裡面,永不賣車的對象並不是車主夫妻,而是這個說自己開BMW的小叔
Luxgen永不賣車給某一個開BMW車主,想一想... 那你小叔就繼續開BMW不好嘛?

這齣連續劇精采程度,猶如真人版的夜市人生。
上了電視了,上了論壇了,接下來呢?

theodorechen wrote:
公然辱罵他人都要吃上官司了,
這種條款不也該一樣?
...(恕刪)

協議書很明顯是私下的東西
貼出來也是樓主自己的選擇,哪來的公然辱罵?
你的解釋真是張冠李戴。
到處都充滿護衛軍呢, 有人是版主護衛軍~有人是LUXGEN護衛軍

大家都很愛分邊嗎? 版主... 現在管道很多, 消保會法院到處都有

正常人做事情要砲轟別人的管道應該是
跟廠商溝通-不成後消保會法院-告訴期間或之後載來大辣辣拿著公正的證據出來砲轟

還是我跟不上潮流? 現在流行的事
跟廠商溝通不成後, 直接上網砲轟, 再把所有人分成二派, 最後?

我有朋友個人覺得太殺, 但他不滿意的絕對訴諸法律, 站的住腳從沒輸過

版主站得住腳的話, 請直接訴諸正常管道, 告完LUXGEN後, 再來發文捍衛你的尊嚴吧

老實說, 我比較想知道門把掉下來原因... 螺絲鬆脫? 鈑金撕裂? 把手斷裂? 不知道前面有沒有人提過... 我只有精力看到15頁左右就倒了....

總之~沒有訴諸法律管道過, 來這邊發這種文我都認為只是利用人求溫暖, 或是聚集人氣不知做何用途 (這好像政治連續劇之汽車版本)
感覺上這裡的滅火隊還真多, 從頭到尾都在放煙霧彈模糊焦點

要不是"那個廠"把客戶預設為"澳客"來對待, 這件事早就圓滿結束了....

沒有那張污辱人的協議書那來這麼多後序的爭議!!!

自己出的車爛不先檢討, 還先來怪罪消費者.

新車10天就出問題, 就算給你修好了, 萬一往後每10天要回原廠一趟才真的是惡夢~~

這種協議內容真是令人傻眼,相信若無次協議內容,版主早就讓納智捷把車子買回去了。
納智捷若不想把車賣給這個客人,只要要求旗下的銷售員不要服務版主即可,何必用這種侮辱人的協議,只是讓人更不滿而已。
納智捷的作法真是糟糕,只是讓更多的人討厭這個品牌而已。
事情講的再清楚還是有看不懂的人.....

站出來幫消費者維護權益結果還被到打一槍

他在意的是指名道姓不准買車的事


Gotw wrote:
從協議書看來,樓主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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