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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智捷門把掉落協調過程


poteyu wrote:
樓主的確是澳洲來的!!門把掉了卻要換一台新車?這是危害安全的瑕疵嗎?LUXGEN換給你還真是不可思議!你卻還不滿意? 這個社會怎麼了? 我剛買新車時,有時候突然不會發動,跑了原廠5-6次,人家態度好,也有誠意修好,我連想都不敢要求換一台新車。

這讓我想起網路商品不小心標錯價確一堆人下標,還理直氣壯的說就是要賣給我!新聞台還把第一個發現的當英雄!鼓勵大家去做這樣的勾當!如果是非惡意的標錯價,是不是給人家一次機會?我們的價值觀改變了,真的變了!!...(恕刪)


~~突然不會發動的車 你還敢開哦~開到路上會不會停下來造成的別人的危險阿!!

網路標錯價! 有案例 法官判 出錯的廠商還是要出貨~
百萬車, 沒幾天門把掉了, 燈一邊不亮了, 立刻想到的想法可能是請原廠修好復原,
下一秒又想到, 品質品管如此....萬一開個十天半個月, 開門門掉下來, 方向盤掉下來, 其他燈不亮, 雨刷不動,
儀表板不動, 輪胎飛走, 安全氣囊沒作用(我沒說那一家嘿)......等等. 到時時過境遷, 搞不好一年中有半年車在
維修廠裡, 再來P文, 大概得到也是幾支火柴的"算樓主倒楣".

屆時, 即使照一開始的想法, 修好復原, 一上車整個心理毛毛的, 起碼也要開個二三年沒事, 心理才踏實些,
花個百萬換來心神不寧, 要我也不願意, 當然嘛也是打鐵趁熱, 儘量爭取最大權益.

另外, 這般大廠氣度也真難叫人"吞下去"
我問神父:怎麼做,才能保證死後上天堂?又能在這個充滿罪惡陷阱的世界生存?~失蹤人口DVD
talkelegant wrote:
看完協議書的第三點感...(恕刪)


我覺得奇怪的也是這點

車主(樓主大嫂)是可以再到納廠購車 , 但是非車主(樓主)卻被這條款限定不行, 協調中不知發生了甚麼事 ?

那個條約的簽署人不知道是不是車主(樓主大嫂), 如果是, 這個條款簽了也沒屁用

公親變事主....一個非車主與納廠的渾水

嚴格說起來, 樓主在這個事件不是消費者
實在說...
小弟認為LUXGEN原車買回的做法值得讚許...
是其他負責任的廠商應該學習的...
買回做什麼??
買回檢查研究問題出在那裡?
做為改善製程的參考,
得到的比損失的多更多!!

但是那種切結書的做法實在是....
小鼻子小眼睛的!!
完全把之前原價買回的努力推翻了!!
如果後來發現的確是車子品質的問題...
那不是讓自己至少少了好幾個客戶??(原車主,家人,親戚,好友...)
如果後來發現車主是奧客...
也只要發內部文件通告營業所就好啦!!
內容也隨你們寫啦!!
切結有X用嗎!!??
如果我切結簽完了又跑去其他營業所說要買車,
你們業代還不是笑容滿面的跑過來!!

小弟認為這種小鼻子小眼睛的做法應該不是"高層主管"的意思...
應該只是下面的"基層主管"或小員工在亂搞!!
這下好了!
如果"高層主管"發現這檔事,一定有人要走路了!!
我有一個疑問是

"為什麼會交車才10天納智捷自己的業務才輕輕拉一下車門...竟然整個門把都掉下來..長這麼大沒見過這麼扯的"

您有遇到什麼 問題所以才開回去給業務看嗎? 不然業務怎麼會無故在交車第十天去開您的門呢?

odenbaber520 wrote:
老實講 如果是我 我...(恕刪)

鬼真多~七月到了啊?
還是您有陰陽眼?整天活見鬼?
原來換一次車車廠的損失可是十幾萬二十萬~
您是車廠人員?或者跟他們熟識?
這麼清楚啊?
一台上百的車,換車所造成的損失才十幾二十萬~
依此推論的話~實際上的車輛成本還真是低~
那也難怪會這麼容易壞摟~
一分錢一分貨嘛~

poteyu wrote:
樓主的確是澳洲來的!...(恕刪)

不懂的......
不要說廢話.......
這是一個人的自尊問題
換成我的話....我直接提告
那一張證據就可以告死他了

iteva wrote:
不過樓主你們既然已經對LUXGEN的品質失去信心了,應該也不會再買這廠牌的車了,簽了也無所謂吧!

不然,樓主還是要審慎的評估利益必較恰當


如果你餐廳吃飯踩到地雷,也發誓不再進入這家餐廳...

但事後餐廳寫著...狗與你不能進入的時候...

你能忍受就算了?還是要討回這一口汙辱的氣...膝蓋想也知道...樓主那種語氣算好的了...
很多人問樓主到底要的是什麼?

其實樓主一開始就說了,他本來要換新車,後車廠願意買回,他也都同意,手續都辦的差不多了,
卻要簽個任人火大的協議書?如果協議書上沒有提到不准在買之類的字眼的話,應該都處理完了,也不會上新聞了說!

像是我上個月才遇到的事情,本來也都要摸摸鼻子認了,是原廠一直不認錯才要爭到底!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4&t=1832496&p=1#23478414
現在原廠網頁已經將GPS跟行動寬頻項目拿掉了,表示原廠自知理虧吧!
我也贊同樓主~怎麼有些人偏偏要砲~手把第十天被拉掉也正常而已~熊貓車方向盤也不是第一天開車就掉了
今天還只是掉手把~下次如果在高速公路掉輪子~嚴重可能發生重大車禍~誰要負責

如果車商把那條永久不購買的條件拿掉,我想樓主就願意簽了,畢竟那是尊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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