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發大財 wrote:
你這就好像在說我扶了...(恕刪)
你是不是有陰謀要01把這棟樓封鎖,所以才在這邊胡扯一堆?平常也沒看你這麼認真啊?
在此呼籲大家不要隨之起舞,等Stan大娓娓道來才是王道。
台灣發大財 wrote:
你看前文就懂了假設有(恕刪)
allenchu20 wrote:
其實我覺跟你辯這個, 很有意思,
因為我發覺每跟你講一個點, 你就會撇開!
三不五時就落了一句...
"你看前文就懂了"
"早就po過了,你自己爬文,就今天"
"你自己去外廠社團看不就知道了"
怪怪, 我今天跟你講的, 你前文也沒寫啊~!
台灣發大財 wrote:
等到保固期過了才告.就有你說的「時效抗辯」的問題
另外定讞指的是終局審判結束
你不懂就不要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