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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U6 GT 換裝9005 LED燈發現的一些問題


BigMac4Diet wrote:
交車後一直抽不出時...(恕刪)


PHILIPS有出HB3/HB4的LED頭燈燈泡,你可以參考。

或者可以把原廠頭燈燈泡換成OSRAM FOG BREAKER(2600K)系列與PHILIPS 金鑽之光(2900K)系列。




生命,就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  >_Ob
台灣飛利浦沒有賣這組HB3/HB4的LED燈泡,只能從左岸或日本AMAZON 樂天訂購 !

X3那組沒風扇 過熱會光衰 !而且散熱器非常燙 !大燈的防塵蓋上去會更燙 !
我裝一個禮拜就拆了!
ECO 是用H11的灯, GT是9005, 二台的灯型不同哦~

順便請教一下各位, 裝LED灯後是否會把防塵套裝上?
BigMac4Diet wrote:
先聲明一下, 在鹵素燈具中換裝LED燈在台灣是合法的(或說是"沒有"不合法),日前由公路總局發文,不必審核是否為原廠,但須符合標準光型規範。而現在交通部正準備修法,車主可將鹵素燈改登記為LED燈加註在行照上(目前僅有有HID須加註),但須到監理所測光型。如果立院不大亂鬥,今年應有機會通過。...(恕刪)


這個聲明,有些不妥
鹵素燈具換裝LED燈在台灣是合法的?
公路總局發文的內容與正式上路的函文內容並沒有說"鹵素燈具換裝LED是合法的",但確定的是...現在去"監理站"驗車,LED燈泡仍然試驗不過的!
且如果真的開放驗光型,目前還是很高機率是與之前的HID變更方式相同,但有機會可以少掉其中原廠燈具發票及光型證明文件

但"沒有魚眼的鹵素燈具"換裝LED,究竟能否合法? 光型能過?
現在路上已經滿街都是無魚眼亂改LED大燈的汽車與機車了,也不點名那些車款了,巷弄或堤防邊坡遇到這些亂打鳥的炫光,真的很OOXX

回歸主題
Luxgen其中一大優點就是直接給魚眼燈具,雖是鹵素燈泡,但燈具可換裝燈泡的"空間非常大氣",且至少不至於散光打鳥影響對向來車
至於LED燈泡適不適合魚眼燈具?
個人已將國內較知名的LED燈泡品牌,以及對岸1~2線廠的LED燈泡買過一輪測試
提供最簡單的結論:
1.) 魚眼燈具必須採用"雙面發光的LED燈泡",單面發光的亮度真的不OK! 且就算用雙面發光的燈泡設計,裝在魚眼內,中央靠近駕駛人處還是會有一大塊盲區的不發光遮蔽區域,只是位置不易看出來!

2.) LED燈芯也是影響亮度的極大關鍵,偏偏許多LED燈泡都不標註,甚至標註不實,效果較佳的還是以"真CREE為主"

一分錢一分貨,但也不是最貴效果最好
很想直接寫出各廠牌的使用結果,但........一言難盡
儘量簡單透露了
目前用到效果較好的只有兩個牌子,其中一個牌子就是前幾樓車主提到的廠牌,但是該廠牌舊款燈泡會干擾FM廣播(蓋台),新款燈泡已稍微改良,只是該燈泡的價格真的不低且保固也不算長

另一牌子則是交車時業代送的,原以為業代送的不會太好,但經過多組燈泡及流明測試儀的交叉比對後,居然是目前C/P最高的LED燈泡,為避免廣告嫌疑,該組燈泡價格是2999的國產品牌,品牌名稱是英文字位於新莊,就自行Google吧!
研究下才發現因ECO為H11燈泡規格,該品牌的H11 LED燈泡光源與鹵素的H11相同,且為CREE XPH-50燈芯,所以真的很亮!

至於想在掏寶掏到夠亮的LED燈泡,真心不騙,買錯的最貴,要在茫茫"寶海"買到對又便宜的,可能有機會,但整個算下來,真的不如直接台灣買了!

目前已達全車95% LED化,只剩遮陽板燈尚未完成
繼續努力


hortin wrote:
這個聲明,有些不妥...(恕刪)


行政院交通法規修改預告
附上法規預告全文,有興趣的網友可詳讀。

不知道是不是可以開始申請變更了,今年七月1號前申請變更無須出具安裝證明及更買統一發票。要是有搶頭香的網友能分享經驗就太好了。

新法規通過後,行照上沒註明大燈LED式樣即為非法改裝,現在是灰色地帶,的確"沒有"違法問題。關於監理站驗車疑慮,網路上有許多資料可參考(包括監理單位公文),被找麻煩的有,驗過的也有。

鹵素燈的發光位置和燈泡機構是工業規格,HID的工業規格和鹵素燈工業規格並不相同不能直接替換(更不用提電壓的問題),但是LED大燈的設計是依據相同工業規格,所以燈具如果是為鹵素燈設計的,LED燈自然可以無改替換(公路局也沒明文紀載鹵素燈是合法的)。只不過LED大燈如果發光位置偏差,則會產生漫射。這跟亂改裝不合規範鹵素燈會造成漫射是一樣的,屬於個別產品的問題。

就節能與安全的角度,我覺得換用LED大燈應該被鼓勵,不過涉及到行路安全,燈形要過是必須的。

-------------------

**年後上班日打電話到監理站詢問行照變更LED大燈事宜,結果回覆是尚未執行該項業務,而且以不知道何時開始。要等收到正式公文。
BigMac4Diet wrote:
行政院交通法規修改...(恕刪)

並非找碴,我看完內文,也特別用蒐尋找了關鍵字"LED" 或是"合法"
究竟哪邊有提出台灣改裝LED是合法的?
且請注意,這是"草案"
您可以再詳讀第一頁第四行最後兩個字

所以公文本來就一直都還沒正式執行

前篇回文與多方求證過才回,因為最著急的應該不是車主,而是"店家"或是LED販售商
所以直接問店家最快,有"專業及良心"的店家也都在臉書特別提醒是"預告",還未開放申請

有沒有違法問題,只要被檢舉,去監理站驗車,就是不能過
能驗過的只有外驗廠或代驗廠,但被檢舉或是被警察攔檢開立驗車單,是不能去外驗的!
所以合法嗎? 或是真的能安心上路嗎?

=======
鹵素燈的發光位置與LED的大燈設計是依據相同工業規格?所以燈具如果是為鹵素燈設計的,LED燈自然可以無改替換?
=======
這才是一直無法正式上路的最後一根稻草,應該沒人願意看到滿街"漫射"改裝LED燈滿街跑? (如果是像U6原本就是有魚眼的鹵素燈具才另當別論)
因為您所提到"只不過LED大燈如果發光位置偏差,則會產生漫射",現在用於LED大燈燈泡仍未有與鹵素燈泡發光位置"100%"相同,全部都會偏差,包括前文提到C/P最高的H11發光源相同設計亦同,都不可能與鹵素燈泡360度發光源相同,相信您也知道LED必須以電路板+散熱設計為基底,就不可能是360度發光,且90%以上都是側發光!
如果採用帶小魚眼(透鏡)的LED燈泡呢? 許多機車族已採用,的確有效果,但不夠廣,不適合用在汽車照明!
而鹵素燈具的燈泡前方會有防散光的遮光罩,如要改用市售的LED燈泡就必須移除遮光罩
這樣一來現在市售的LED燈泡去哪找適合用在沒有魚眼燈具的鹵素燈具上又能不漫射?
這行字肯定會造成許多店家不滿,但真的請車主去車前方5~10步距離蹲下來試試,究竟會不會不打鳥?

=======
就節能與安全的角度,我覺得換用LED大燈應該被鼓勵,不過涉及到行路安全,燈形要過是必須的。
=======
其實我起初也是為了:
1. 節能
2. 延長燈具壽命
才走全車LED化
但實際拿儀器測試,包括走了幾間知名改燈店家,原來"車用LED大燈燈泡"如果要夠亮並沒有比鹵素燈泡或是HID省電多少!
不過,在三種發光燈泡的優缺比較下,我還是選擇魚眼+LED
原因如下:
1. 鹵素燈泡的顏色跟亮度數三種裡面最不討喜
2. HID亮度最高,但換來的也是溫度最高,高溫將影響甚至縮短燈具壽命
LED剛好介於這兩者缺點的中間

但LED燈泡也是有缺點的:
1. 要夠亮的,目前在三種發光燈泡裡面金額確是最高的
2. LED燈泡用在魚眼,會有黑塊盲區(前文提過,因為雙面光源設計仍有死角)
3. LED的常見白光(5000~6500K),雨天會比HID的6000~8000K更GG,穿透力更差

PS: 並非為反對而反對,且我也認同樓主推廣LED的理念,尤其是燈型要過是必須的!
但如果真的依照HID當時驗車燈型規範及標準,鹵素燈具(無魚眼)+LED燈泡要驗過的成功率應該不用太樂觀!

關鍵是第二十三條-附件十五
其中:近光燈
需提供
足夠清
楚的明
暗截止

( c u t
-
o f f )

作為調
整之用
...述刪

這點沒有魚眼透鏡切線,就無法在監理站的光行檢測中通過!

還沒正式上路之前,還是減少車主們的誤會為上
在01上面 發表改LED 容易被正義魔人砲
因為就算你有魚眼燈具 但沒有自動水平調整 仍然不行
樓主要自重了
不過改LED 我發現電瓶的壽命會減少許多
如果使用65W的 那麼LED不建議超過40W
雖然發光效率比傳統還多 在同樣瓦數下 LED 明顯可以得到更高的流明
不過改LED 我發現電瓶的壽命會減少許多-------------------- ??? 為甚麼??? 不是會比較長嗎??
U6 ECO版的2.0最高規格已經是由原先的HID改成LED燈,外型上都是魚眼燈具,但發光種類已不相同,所以色溫也不同。而改成LED燈之後我有研究一下,大燈下部的驅動器上有貼LED消耗功率為27W,原本HID是35W,折射方式是採用單側三晶粒(印象中)發光,然後用一個類似半圓碗公罩去罩住LED,再把光源折射進魚眼內。
新的U6 GT LED燈功率更高了,近燈32W,遠燈全亮57W。
以上給大家參考。
hortin wrote:
並非找碴,我看完內文,也特別用蒐尋找了關鍵字"LED" 或是"合法"
究竟哪邊有提出台灣改裝LED是合法的?.....(恕刪)


我相信你在法條裡也找不到"鹵素燈合法"這種字樣,因為根本沒這個規範。同樣問題,亂改裝鹵素燈造成漫射是合法的嗎?此時問題的癥結顯然不在"鹵素燈"。法律沒有規定戴帽子開車合法,應該不會有人說戴帽子開車就算非法吧。
目前改裝問題主要還是在於車燈良莠不齊,有行車安全疑慮,需要新的規範。也正是因為目前的狀態是灰色地帶,法律見解和適法性有爭議,所以才會有法律修改的問題。

至於法律修改前叫"不合法"或"沒有"不合法,則會是法律原則的問題。如果亂改車燈造成漫射,目前的法條就可以處罰,但不會是用"改裝LED"這一條,因為尚未通過。

期待不要因為選舉年,導致修正案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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