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p9999 wrote:
啥安全配備有都沒用 ...(恕刪)
這方法其實不算不好啊!就跟強姦性侵犯一樣假釋時帶個腳鐐公告世人,因為不代表不會再犯。
一個沒道德的駕駛人害別人的人命喪失也不代表他以後就會注意。沒道德的假釋害一個人命喪失了可能還是沒道德,但丟臉的公告世人說不定他就會注意了。
科技日新月異,就是考量斷不可能所有都只靠人(眼)來做判斷!
當然駕駛觀念是首要,主被動安全科技是在上面再加個保險!
很多東西本來就不是眼見為憑,沒有紅外線偵測儀器的年代看得到紅外線嗎?人眼看不到但是紅外線存在!
所以單只靠眼睛本就會有所疏漏,光倒車雷達、盲點偵測、鷹眼不就是簡單為了看不到的問題嗎?
說說自己路邊停車開門下車的經驗,以前在偏僻道路上沒有路燈,下車前還開小縫注意車後狀況,沒車準備開門才發現一台沒有任何燈具的腳踏車就在車旁,當下嚇了一跳好險沒有發生碰撞!
很多科技的穩定性經過反覆實驗驗證都優於人眼,假設科技1萬次發生1次問題,單靠人相同1萬次情況會有幾次MISS!
更何況這些科技是在人(駕駛習慣、觀念)上面再加個保險!
開發新科技主被動安全不是天方夜譚,很多東西本就是要天馬行空!
想想創意開發提出天馬行空的想法,第一步最主要的不就是"延後批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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