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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xgen這次做的真的太不好看了


2sc wrote:
然後01就因換文而把整棟樓回收了!...(恕刪)
不針對這次納版聚集這麼多人氣的"道歉文"發言,因為Luxgen目前的重心還是在S5上面,而且他們對此事的反應仍一貫的低調。

MPV雖有行照問題,但銷售是符合台灣一個月如此車型以往平均的總數400台的大多數。

SUV罩門真的是油耗,因為若真的要全家出遊,而不計較油耗的肯定是MPV。

許多人把SUV當平時用車(包含我),需頻繁地加油,對上班時間緊迫的上班族而言,經常是困擾。

我是因為2sc大大以上那一段話,回到了去年我近50天不上網的回憶中。

每年10月台東某基地都開放全民參觀,並有活動,我卻在之前借了一些檔案照而踩到敏感地雷。

該文需要被刪除,最快的作法就是換文,提供參考。
沒辦法,
納智捷是國際一流的品牌,
都能為此要告自家消費者,
國內似乎沒有別家廠商能與他相比~

那麼納智捷是不是更該為自家產品負責?
車子的大小問題要不要出來道歉??

一副很囂張很跩
這種企業我是不以為然
不管在車市、電腦、手機,哪個大廠被批評會像這品牌一樣提告?

自許為一線大廠,難道經不起別人批評?

身為台灣品牌,銷售策略就不提了,對台灣人的批評有必要做到如此不友善嗎?

消費者的批評是希望你更好,希望以後嘴巴說出你這品牌是一種驕傲

現在這樣搞,完全不想考慮這品牌的車了

也不會推給親朋好友,免得哪天買來車子出問題,結果上網PO個文就要被告...
hcpine76 wrote:
不針對這次納版聚集這...(恕刪)


我一直覺得LUXGEN蠻忍辱負重的。即使上週我才對納厰發過脾氣(裝腔作態),但我還是肯定他們的服務與態度。

我很滿意我的MPV,但它也不是完美的。車門開啟顯示從去年就壞了,回廠保養時試換了一組控制器還不行,工程師說要換一組儀表總成,但後來我也沒再回廠。今年三月定保又到了,這次開了待料單,之後沒通知我也再回去。上周老婆請假去臺北,我事先聯絡了保養廠夏檢順便換儀表總成,保養廠說料在倉庫很久了,而換儀表總成要一整天,早上八點半就要進廠。沒想到快中午接到電話說料被用掉了。我當場不客氣,而對方一再道歉,最後是先開代步MPV回來,等隔天料到換好了,再開回來基隆跟我換車。

我可以諒解在壓力之下難免會誤判或犯錯,存庫三個月沒動的料先應急借一下,沒想到就出包了。

LUXGEN不完美,不過直到目前我還敢說,我下一部車還是會買臺灣自主品牌的。
jaster333 wrote:
1. 我是車主2. ...(恕刪)


這事件是車主不明究理、危言聳聽的發文

我覺得這道歉是有必要的!!以端正視聽

經過tobe的方向盤事件,看盡tobe熊貓車的興盛與衰敗過程

當一但有成見或疙瘩,就永遠被列為拒絕往來戶了

試問,如沒這次道歉文,對那些只看到前面而沒有追蹤後續發展的網民們,是不是就會有疙瘩?

只能說網路謠言能載舟也能覆舟,不該輕忽這事件。



妳想蛋嘛 wrote:
不管在車市、電腦、手..
自許為一線大廠,難道經不起別人批評?

身為台灣品牌,銷售策略就不提了,對台灣人的批評有必要做到如此不友善嗎?

消費者的批評是希望你更好,希望以後嘴巴說出你這品牌是一種驕傲

現在這樣搞,完全不想考慮這品牌的車了

也不會推給親朋好友,免得哪天買來車子出問題,結果上網PO個文就要被告.(恕刪)



之前有人就把前因後果解釋給網友
您到底有沒了解清楚?
這件事情是不是因車主私底下改裝引擎,但沒改好,引擎出問題,納智捷的師傅不明就裡的修
就是修不好,所以車主上網大肆批評車廠並取暖,最後被發現真正原因
納智捷才要求車主寫道歉文,這樣不對嗎?
ama1314 wrote:
啥???買車還要道歉...(恕刪)

你跟他買車當然不用跟他道歉!他還會對你深深一鞠躬感謝你!

但是如果車主自己把車子拿去亂改改壞了然後硬栽贓說是車子的瑕疵
車廠只是叫車主發文道歉~車主算賺到了!
按照民間習俗破壞他人名譽要替人洗門風
按照法律規定則要負責回復他人名譽~通常作法是登報道歉及賠償商譽損失
只是在01上發一篇道歉文又不用花半毛錢
不知道這些出來大聲嚷嚷的人是在幫車主還是在害車主!



jaster333 wrote:
1. 我是車主2. ...(恕刪)


我是路人
我想說如果沒有跑保養場的熱情&EQ又低的人
請不要買妥善率低&無法解決問題的品牌

參考資料
我爸有一台源自於修車的熱愛
保養廠跑到怕了
現在就連換機油也叫我去

你不覺得不管怎樣吵

會買的人就會買

不會買的還是不會買

好像就是這一群人在討論而已

jaster333 wrote:
1. 我是車主
2. 我覺得我的車除了方向盤異音外,沒什麼問題,還算滿意
3. 但我對Luxgen的經營團隊很不滿意,這次的車主改車,造成車出問題的事件,在車主主動認錯,並在網路上發表自發性認錯文後,鄉民都是站在公司這邊,可是在貴司強制要求車主發表制式認錯文後,幾乎整個輿論的方向,都轉而攻擊品牌,這真是讓人遺憾...

這小故事告訢我們什麼呢?

一個錯誤的決定,可以對公司造成多大的傷害?因為這樣的負面輿論,會讓多少人在網路上看到,又進而經由口耳相傳讓多少潛在的消費者留下不好的印象,放棄LUXGEN呢?

我不知是誰做這決定,要這位車主發制式認錯文,但為了台灣唯一的自主汽車品牌好,下次請你在做決定時要小心思考
linchap wrote:
業務經理會擔心......(恕刪)


我也同意有錯就要發文認錯,但.....

重點是車主已自發性發了認錯文了,有必要在要求事主發一篇制式的嗎?

真的發了之後,想想興論對車廠有正面評價嗎?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我想強調的是納廠的管理應該要有些彈性,做決定前要先去看看
現在興論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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