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依據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北市交一字第09133971300號函規定,卸貨停車位僅限營業用貨車、客貨兩用車及一般貨車停放,其地面及標誌牌面均有標明「貨車裝卸專用區」字樣。資料來源http://td.tcpd.gov.tw/ct.asp?xItem=75301&ctNode=7561&mp=108191請切記以行照上登載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