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了,許多駕駛人對於行車安全一堆專業名詞朗朗上口,甚麼EBV,ESP,ABS,SBS,EDSEDL,ASRTCSTC....結果對穿在腳底下,影響安全比重最大的輪胎,不管也不換,竟然還以能超時多用多少里程而自豪。甚麼配備都計較,輪胎就無所謂(大一點,寬一點就OK?)。台灣駕駛人對於輪胎的重要性真的認知太少了。看看多少高速公路因爆胎而釀重大事故的行車紀錄影片。我真的覺得,這跟酒駕沒有兩樣。應盡責任而未盡,等於蓄意殺人。交通部諸公,對於雪隧事件,你們只看到 降低時速、拉長車距 這種程度嗎?別讓三位往生者白白犧牲吧!請拿出積極作為,整頓高速公路危險駕駛亂象。降低時速、拉長車距這種阿Q措施,很明顯是告訴大眾,雪隧事件都是你們駕駛人的錯,我交通部是無力可為的啦,是嘛?部長大人。
hcpine76 wrote:我不會認為大家在酸,其實我很謝謝大家關心。想辦法累積到8萬公里,事實上是按照我私下定的計畫快速達成的。(恕刪) 幸好您私下訂的里程數是8萬而不是11萬....讓人想到之前有車友為了証明自個的車有多省油,在國道上定100定90定80分批做測試的行為...期待樓主換胎開箱文...
個人的淺見是...輪胎最主要的是要看使用的年限而並非完全視胎紋的深淺~重點在於輪胎出廠後橡膠材質的耐用度就開始熱漲冷縮進入倒數計時~一般我的習慣是如果輪胎未受傷的情況下~大約三年就換胎(即使胎紋尚可)~有些行車狀況是一次危險都不容許發生的~尤其是在高速的情形之下~樓主還是斟酌一下~該換就換吧!!!
美國costco賣的米其林輪胎,廣告都打保證80000 mile。樓主的輪胎若溝紋夠深其實應該還可以再撐吧。畢竟輪胎兩年不到,也不是放在外面風吹雨淋。胎壁都沒太大問題就好當然拉,不願創紀錄就更換吧。在美國這邊待了一陣子,發現很多汽車材料使用的觀念跟台灣不太相同。輪胎是一例(當然輪胎的使用年限要注意,溝紋也要注意)汽油是另一例 接手一臺saab 2.8 V6 Aero, dealer也是說油哪裡便宜就加哪個,手邊另外一臺1994 accord,上面的電池好像寫著100 個月保證,這也跟台灣的電池壽命說是兩年,也真的差太多了。